style="text-indent:2em;">大家好,专家建议五十万以上存款交税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银行卡超过50万要交税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专家建议五十万以上存款交税和银行卡超过50万要交税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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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亿存在银行,每一年的利息有350万这收入要交税吗
玩笑既然已经开了,那就请把个人所得税补齐吧:存款利息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根据存款时间不同,适用税率分别是20%、5%、0%。
储户在存款的时候,根据存款期限、存款利率,银行会在存款之初大体算出一个总体收益,并不会告知储户到期后是否会代扣代缴利息个人所得税。
那么针对存款利息,真的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还是银行已经暗中“代扣代缴”了,储户到手后的利息是税后利息呢?
其实针对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的问题,政策上经历了一番调整:
不同时期,存款利息适用个人所得税的利率不同,分别是20%、5%和0%《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中,针对“个人所得”,具体说明了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包括以下几项:
(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其中第6条中就规定了“利息”,即利息收益是囊括在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所得”范围之内的。
那么“存款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吗?其实存款时间不同,适用税率也是不同的,政策方面经历了一番调整,具体来讲:
目前对于“存款利息”是否征收个税、适用何种税率的问题,主要依据是2008年发布的《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具体来讲:
1,储蓄存款在1999年10月31日前产生的利息,不征个税;
2,1999年11月1日-2007年8月14日产生的利息,按20%征收个税;
3,2007年8月15日-2008年10月8日产生的利息,按5%征收个税;
4,2008年10月9日及以后产生的利息,暂免个税。
对于在征收个税时期产生的利息,银行等各金融机构在向个人结付存款利息时,由银行等金融机构代扣代缴,剩余部分才给付给储户。也就是说,在2008年10月9日前的储蓄存款,到储户手里的利息收益,实际上是扣除个税之后的收入。
当然,从另一方面来说,这一“暂免个税”的政策在2008年10月9日就生效了,鉴于银行存款产品中,多以1年期、2年期、3年期为主,最长不超过5年期,所以就当下而言,去银行存款产生的储蓄利息,是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这一点大可不必有什么顾虑,放心存就行了。
“储蓄利息”个税方面,从有到无、税率从高到低,这一转变的过程实际是宏观调控的过程,通过降低税率进而进一步取消利息个税,更能促进广大储户的存款意愿,更能使社会上的闲置资金被经济建设、经济发展所用,最大限度的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为经济发展所用。
具体到这一问题,1亿元每年产生350万的利息收益,倘若放在过去,在不同时期所要缴纳的个税是不一样的:
假设是在适用20%税率时期产生的利息,那么需要缴纳70万的个税,实际到手280万元;
假设是在适用5%税率的时期产生的利息,那么需要缴纳17.5万的个税,实际到手332.5万元。
当然,现在针对储蓄存款利息收益已经全面暂免个税了,因此是不需要缴纳个税的。
延伸阅读:银行理财、国债、保险赔款、保险分红收益、股票收益、企业债券收益需要缴纳个税吗?“储蓄存款”是最基础的金融产品,如今不征收个税。那么针对于银行理财等金融衍生品,是否需要缴纳个税呢?情况不一而定:
1,银行理财:
针对“银行理财”是否需要缴纳个税的问题,从《个税法》的角度来说,理财收益可以视为“红利”,应当缴纳个税。
但实际操作中,针对银行理财收益到底应当如何界定,法律法规层面没有一个标准,所以一些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的时候,是否代扣代缴个税也存在“矛盾”,有些理财产品的收益会由银行或者理财发售方来代扣代缴,但是大多数的理财产品,并不会代扣代缴个税。
2,国债:
国债收益是绝对免征个税的,这一点在《个人所得税法》中有明文规定,即“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从这一规定来说,在购买国债之前,就没有必要先问银行是否需要缴纳个税了,是绝对不会代扣代缴的,个人更无需主动申报。
3,保险赔款
保险赔款,既包括人身意外险所获得的赔偿,也包括车损等各种险种所得的赔偿,这块收益是否征收个税?
答案是免征!《个人所得税法》中明确规定“保险赔款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4,保险分红收益
分红型保险、寿险等类似于“银行理财”的分红收益征收个税吗?
与“银行理财”的规定基本一样,没有明确规定征收,也没有明确规定不征收,但从实际出发,绝大部分地区、绝大部分分红型保险产品,均暂免个税征收。
5,股票收益
股票收益包括两部分,一是股票转让所产生的价差收益,也就是买进卖出获得的收益,本质上属于“财产转让”的范畴。针对与这部分收益,个税法规定暂免征收个税,是不需要缴纳的。
另一部分收益就是“分红”,这部分就需要纳税了,税率适用20%。
6,企业债券收益
与股票收益中的“分红收益”类似,适用于20%的个税税率
写在最后:综上而言,且不说有1亿银行存款是真是假,倘若是在2008年10月9日之后存入银行并产生的利息,那么针对“储蓄利息收益”,是无需缴纳个税的。但是这一政策是经过调整的,把时间再往前推,可能会适用20%或5%的个税税率。
除了银行存款外,针对市面上常见的一些金融衍生品,保险赔款、国债、股票买卖这三类,《个人所得税法》明确规定是不征收个税的,与银行存款类似;而银行理财、保险分红等产生的收益,目前尚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对于股票分红和企业债券收益,这两项则适用于20%的个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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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超过20万元交税吗
从目前的金融类法律法规中好像不还没听说过有在银行存款需要交税的规定,国家在2000年左右实行过利息税,当时存款利息是需要纳税的。
大概在2008年左右又明确规定了居民存款所得利息免征利息税,所以说目前存款利息是免交利息税的。
银行卡超过50万要交税
不需要交税收。存款有利息收入,过去存款利息收入要交20%的个人所得税,现在规定已不需要缴了,这是指存在银行的利息收入不征个人所得税。
如果是将资金借给金融机构以外的公司或个体工商户取得的利息收入,还是需要缴20%的个人所得税的。
在银行存1000万,收利息需要交税吗
在银行存入1000万元,需要利息税吗?这要看你的存款时间而定,因为利息税曾经确实存在过,至于1000万的存款利息到底要不要缴纳利息税,我们通过具体时间段来分析一下:
说起来,我国的利息税还是诞生于上世纪末,至今已有20年了。但后来做了一次调整,也就是下调了利息税的征收比例。再后来干脆就取消利息税,真可谓一波三折。
利息税的变化过程
一、如果你是在1999年10月31日前存入银行的这笔款,则利息所得,那就不会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如果是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之间存入银行,则利息所得就得按照20%的比例征收个人所得税。说实话,这段时间的利息税蛮高的,相当于客户利息只能拿到八成。
三、如果是在2007年8月15日至2008年10月8日之间存入银行,则利息所得按照调整后的比例征收个人所得税,即5%的利息税。
四、如果是在2008年10月9日(含10月9日)后存入银行的储蓄存款,则是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说明一下,今后会不会重新恢复征收个人利息所得税,那就必须对恢复后产生的利息征税。
为什么征收利息税
一、主要还是为了增加国家的税收,以此来保障老百姓生活中的各项社会保障服务;
二、为了刺激经济增长,国家之所以征收利息税的目的,就是不希望大量存款长期“趴着”银行里,更希望老百姓能够用于消费支付或者投资等,总之就是要让资金流动性加强,达到带动国内经济发展,让市场进入一个良心循环。
为什么取消利息税
原因很简单,正如前文所说,我国曾经在利息税方面的征收比例高达20%,很明显,征收的部分数额比较高,引发老百姓普遍不满。
最后,在广大老百姓的强烈要求下,同时政府对人民需求的衡量之下,最终取消了利息税。顺便提一下,目前全球还在继续征收利息税的国家有德国、日本、瑞典等。因此,大家如果常年出国或者在以上这些国家存款时可千万要注意(查询一下利息税征收比例)。
总而言之,您这笔1000万的存款利息要不要征收利息税,请您根据不同阶段对照一下即可得知。但我要说的是,通过征收存款利息税也可以对国家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有个基本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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