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招来的新人错误百出,才想起要加薪请我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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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换届不及时移交账目怎么办
  2. 公司交接了一个多月还没好怎么办
  3. 员工离职时拒不办理交接工作怎么办呢
  4. 新老会计账务交接因双方态度不友好无法完成,老板该如何调节

换届不及时移交账目怎么办

先不说责任问题,村换届后需在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下,村务监督委员会督促移交帐目及其它重要文件协议合同等须审计交接的事项。

公司交接了一个多月还没好怎么办

那就只能交接完哦,如果交接不完成后面的工作就比较难进行,公司就会找原因扣你的工资,这样对于你来说是很不利的,所以建议完成交接

员工离职时拒不办理交接工作怎么办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所以,为了确保劳动者能够按时交接工作,可以与其约定相关的经济补偿金等都于交接完毕时支付。在此要注意:如果双方约定了办理工作交接的时间,劳动者没有按照约定办理,此时,用人单位自然可以对抗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请求。 笔者建议,用人单位应当用规章制度来规范劳动者的离职手续,应该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员工离职时应该严格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办理离职手续,并在规章制度中对此进行具体、详细的规定。并且,用人单位应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劳动者拒不配合用人单位进行工作交接的,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了如果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样的话,劳动者一旦出现拒不配合的情形,用人单位就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这样会对劳动者产生两个方面的影响:1、对于原本有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会丧失经济补偿金;2、对于自动辞职的劳动者,劳动关系终止的原因会由辞职转变为因严重违纪而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这对其以后的再就业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此外,用人单位还可以在规章制度中明确法律的规定因劳动者不按照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新老会计账务交接因双方态度不友好无法完成,老板该如何调节

即将离开的老会计不管是什么原因离开,此时心情都是比较复杂的,心情不爽,交接态度不好是可以理解的,但即将接盘的新会计态度不好在职场上来说就不应该了,于情来说,对即将离开的人也要保持一种尊重,将心比心,说不定哪天自己也会碰到同样的场景;于理来说,接下来这会计工作是自己要做的,工作交接不清楚以后怎么开展呢,从这个角度出发,应该放低姿态,主动主击,把每件事问清楚,便于以后开展工作。

对于即将离开的老会计来说,既然已决定离开了,为了以后职场中的口碑,在以后面试新单位做背景调查时有个好评,还是做好交接吧。

因此,建议老板先让新交接的会计明白交接工作对于他的重要性,一定放低姿态保证完成交接,要充分理解老会计此时的心情,就算有委屈也得忍着。

对即将离开的老会计恩威并行,让其明白不做好解决,一是涉及当前个人利益,不交接清楚不发工资;二是隐晦让她明白以后在职场上混,还是需要公司、同事在问到她的职业操守时有个肯定的评价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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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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