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纪检监察机关 1至10月立案1449件 处分1146人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纪检监察案件初核到立案需要多长时间的一些知识点,和有案不立问题监察建议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监察部门对匿名信该如何处理
  2. 劳动监察大队要罚款怎么办
  3. 劳动监察如何做出处罚
  4. 纪检监察案件初核到立案需要多长时间

监察部门对匿名信该如何处理

你好,首先是收集证据。

注意保存招工招聘记录、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记录、工作证、服务证等相关凭证,以便在举报投诉、申请仲裁时提供。

另外,建议是先跟企业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再进行诉讼。

诉讼(举报)途径:

①可咨询当地市民热线,转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把相关问题告知客服人员,先了解初步解决方案。

②有些地方,可以直接网上举报,详细可查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局官网,也可直接到当地(区)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举报,也可直接信访。

③相关资料,

1、投诉人本人的身份证

2、投诉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被投诉单位的工商注册信息

(每处地方可能有差异,具体可在①中咨询相关客服人员)

最后,写匿名信不是一个有效的方法,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诉讼,实名会更好,否则有可能会不受理。

即使实名了,劳动监察部门也有保密义务。

建议还是先与公司沟通,和平解决,如仍不行,再采取法律途径。

劳动监察大队要罚款怎么办

劳动监察大队罚款属于行政处罚。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可以做以下的事:

1.到劳动监察大队陈述申辩;

2.向人社局或劳动监察大队要求听证(如果告知书中写有这项,一般罚的多才听证)。

收到处罚决定书可以:

1.申请行政复议(处罚决定书上写有复议机关);

2.老老实实接受处罚,履行处罚决定;

3.提起行政诉讼;

4.被执行期间可以申请与行政机关达成执行协议,约定履行期限和义务等。

劳动监察如何做出处罚

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它的职责是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办理各种用工手续并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进行处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我国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权对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根据我国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根据调查、检查的结果,作出以下处理:(一)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三)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撤销立案。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建议认真履行劳动监察大队的处罚决定,并及时与投诉的劳动者沟通,协商处理问题。

纪检监察案件初核到立案需要多长时间

立案呈批表和立案初核报告的区别在于先后之分以及案件进度区别。

1.案件进度不同。

初步核实情况报告,是对检举、控告以及发现的党员或党组织的违纪问题,进行初步核实,以明确是否有违纪事实和追究党纪责任,确定是否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的被告。

立案(呈批)报告,是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部门对经过初步核实(审查)的违法违纪问题,在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情况下,向立案审批机关及其负责人呈报的请示批准立案的专用文书。

2.制作依据不同,立案呈批报告的制作依据。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对检举、控告以及发现的党员或党组织的违纪问题,经初步核实,确有违纪事实,并需追究党纪责任的,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凡需立案的,应写出立案呈批报告,并附检举材料和初步核实情况报告,按立案批准权限呈报审批。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根据《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凡需立案的,由承办纪检室写出《立案呈批报告》。

3.立案报告的制作依据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监察机关对需要调查处理的事项进行初步审查,认为有违反行政纪律的事实,需要追究行政纪律责任的,予以立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对违反行政纪律行为进行初步审查后,应当向监察机关领导人员提出报告,对存在违反行政纪律事实并且需要追究行政纪律责任的,经监察机关领导人员批准,予以立案。

根据《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第十条规定,初步审查后,认为有违法违纪事实,需要给予行政处分的,予以立案。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监察机关对违反行政纪律的人员作出给予行政处分的监察决定后,由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执行,并办理有关行政处分手续。

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将监察机关作出的监察决定及其执行、办理的有关材料归入受处分人员的档案,并在适当范围内宣布。

第二十六条监察机关根据检查、调查结果,对违反行政纪律取得的财物,可以作出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监察决定,但依法应当由其他机关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有关单位和人员对监察机关依法提出的监察建议应当采纳,但认为监察建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出异议:依据的事实不存在,或者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法规、规章错误的;提出的程序不合法的;涉及事项超出被建议单位或者人员法定职责范围的。

对有关单位或者人员提出的异议,监察机关应当予以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监察机关应当收回监察建议;认为异议不成立的,书面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人员执行原监察建议。

第二十八条行政监察的检查事项,由监察机关根据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监察机关的部署和要求以及工作需要确定。

行政监察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所称"重要检查事项",是指根据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监察机关的部署和要求确定的检查事项,或者监察机关认为在本行政区域内有重大影响而需要检查的事项。

第二十九条对违反行政纪律行为进行初步审查,应当经监察机关领导人员批准。初步审查后,应当向监察机关领导人员提出报告,对存在违反行政纪律事实并且需要追究行政纪律责任的,经监察机关领导人员批准,予以立案。

第三十条行政监察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三十一条第二款所称"重要、复杂案件",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本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或者下一级人民政府违法违纪的;需要给予本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领导人员或者下一级人民政府领导人员撤职以上处分的;社会影响较大的;涉及境外的。

第三十一条监察机关决定立案调查的,应当通知被调查单位的上级主管机关或者被调查人员所在单位,但通知后可能影响调查的,可以暂不通知。

监察机关已通知立案的,未经监察机关同意,被调查人员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机关或者所在单位不得批准被调查人员出境、辞职、办理退休手续或者对其调动、提拔、奖励、处分。

第三十二条监察机关调查取证应当由两名以上办案人员进行,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单位和被调查人员出示证件。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

关于纪检监察案件初核到立案需要多长时间,有案不立问题监察建议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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