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收到检察院的 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 常态化依法申诉救济

很多朋友对于申请复查检察院不支持监督书和检察建议不精准的原因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诈骗案中一部分钱检察院不认定是诈骗,怎么办
  2. 申请复查检察院不支持监督书
  3. 检察建议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4. 检察意见书和检察建议书区别

诈骗案中一部分钱检察院不认定是诈骗,怎么办

诈骗案中一部分钱检察院不认定是诈骗,怎么办?

诈骗犯罪往往和经济纠纷交织在一起,是否构成诈骗罪,根据案件情形决定,对于检察院没有认定为诈骗犯罪数额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处理。诈骗案件属于比较复杂的刑事案,和人们的正常经济活动相互关联,相互交织,有些很难分清彼此,需要仔细甄别,某些情况下只能按经济纠纷处理。比如一起诈骗案件,甲乙二人相识后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男方谎称有投资项目,需要投入资金,并伪造的投资协议,骗取女友信任后,为投资项目,跑项目送礼等从女子处拿10万元,出具了收条写明用于投资;还从女子处借款8万元用于母亲看病,出具了借条。后二人因故分手,女方索要投资分红时男方的诈骗行为暴露,女方称被诈骗18万元报警,经查,投资项目子虚乌有,投资协议是伪造的,借款8万元用于母亲治病情况属实。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院及法院认定被告人诈骗数额为10万元。因为骗取10万元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故涉嫌诈骗罪,而借款8万元,只是一般的私人借款关系,被害人索要借款只能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从以上案件可以看出,以非法占有有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方法获取财物的行为涉嫌诈骗罪,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对于无法认定为诈骗数额的一般的借款等属于民事纠纷,只能通过民事诉讼方式解决。

申请复查检察院不支持监督书

不支持。因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申请复查的人可以向检察院申请监督书,但是检察院并不对监督书进行支持。监督书主要是为了保障申诉人的权益,让他们可以在保障自己的利益的同时,确保司法公正性的实现。如果检察院对监督书进行支持,很容易导致权利过于偏向,影响公正的司法实践。因此,在此种情况下,申请人应该寻求其他合法途径来保障自己的权利。

检察建议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第四条提出检察建议应当有事实依据,并且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建议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切实可行。检察建议一般包括以下内容:(一)问题的来源或提出建议的起因;(二)应当消除的隐患及违法现象;(三)治理防范的具体意见;(四)提出建议所依据的事实和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五)被建议单位书面回复落实情况的期限等其他建议事项。

检察意见书和检察建议书区别

1、两种法律文书的性质作用不同。检察建议书是针对社会治安和综合管理问题,向有关单位提出建议所制作和使用的检察工作文书。就其性质来说,它是检察机关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手段和形式之一,是检察机关在行使各项检察职能的过程中,与人民群众密切配合,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形式;而检察意见书则是检察机关在办案中认为应对被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没收其违法所得,而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检察意见所制作和使用的检察法律文书,它是检察机关使被不起诉人受到行政制裁,吸取教训的重要方式。

2、两种法律文书的制作依据不同。建议书和检察意见书的制作和使用,有着各自的法律依据和内部规定。建议书制作和使用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四条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二条等原则性规定和精神,以及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实务手册》各业务条线关于制作和使用的内部规定。意见书制作和使用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3、两种法律文书的适用范围不同。根据有关规定,建议书主要适用于规定等的九个方面:意见书主要适用于对被不起诉人须由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以及民事检察工作中对有错误但尚不需要提请抗诉的案件等两个方面

4、两种法律文书的格式和内容不同。建议书的格式和内容是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律文书格式》第107样式的规定来制作的;意见书的格式和内容则是按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律文书格式》第84样式的规定来制作的。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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