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得病的人不能买保险吗的一些知识点,和大夫不建议保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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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病的人不能买保险吗
案例:平安保险要以我们未事先告知高血压病要解除合同,这样是否合理?我老公因16年打鼾去医院做了睡眠监测,出院诊断高血压126/93(一级低危高血压),2018年3月买了平安一份叫E生保的保险,观察期一个月。5月1日我老公因患甲状腺癌住院治疗,现在平安保险要以我们未事先告知高血压病要解除合同,这样是否合理?
什么是健康告知?
买过人身险的朋友肯定知道,投保时,要填写健康告知问卷。
健康告知
01.
被保险人过去2年内投保人身保险或健康保险时,有被保险公司拒保、延期、加费或者附加条件承保。
02.
被保险人目前专职或兼职从事属于《特别职业表》中所列种类的职业。
03.
被保险人目前或过往有下列疾病、症状或情况:良/恶性肿瘤、白血病、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冠状动脉狭窄、心肌梗死、风湿性心脏病、心功能不全二级以上、脑梗死/脑出血、肾炎、肾功能不全、肾/输尿管结石、肝炎、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帕金森氏病、癫痫、精神病、肺结核、慢性阻塞性肺病、瘫痪、慢性胆囊炎、胆石症、胆囊息肉、下肢静脉曲张、甲亢、甲状腺结节、传导性耳聋、胃/十二指肠溃疡、椎间盘突出症、克罗恩病(节段性肠炎)、先天性疾病、心肌病、慢性支气管炎、溃疡性结肠炎、痛风性关节炎、滥用药物史、酗酒史(酗酒是指平均每日酒精摄取量超过60克(男性)或40克(女性),每10克酒精摄取量相当于1杯(330ml)啤酒或半杯(150ml)葡萄酒或者45ml白酒)。
04.
被保险人过去1年内有存在下列症状:反复头痛、晕厥、胸痛、气急、紫绀、持续反复发热、抽搐、不明原因皮下出血点、咯血、反复呕吐、进食梗噎感或吞咽困难、呕血、浮肿、腹痛、黄疸(新生儿黄疸已治愈的除外)、便血、血尿、蛋白尿、肿块、消瘦(体重减轻5公斤以上)、职业病、酒精中毒、其他药品中毒、智能障碍、五官/脊柱/胸廓/四肢/手指/足趾缺损/畸形或功能障碍。
05.
被保险人过去1年内有健康检查结果异常(如血液、超声、影像、内镜、病理检查)或长期服药(有规律的服药超过1个月);过去2年曾住院(不包括剖腹产/顺产/急性鼻炎/急性胃肠炎/急性肺炎/急性上呼吸道感染住院)或有医生提出进一步复查、治疗或手术建议的。
06.
女性被保险人:被保险人目前在妊娠过程中,或有医生或体检医师告知过被保险人有乳腺囊肿/结节、卵巢囊肿、宫外孕、子宫内膜异位、子宫肌腺症、子宫肌瘤、宫颈炎、阴道炎、盆腔炎、月经失调。
07.
2周岁以下被保险人:出生时体重小于2.5公斤,或有早产、窒息或缺氧史、发育迟缓、脑瘫的情况。
▲某医疗险健康问卷示例
简单来讲,保险公司要根据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来决定承保情况,把哪些健康状况不佳的群体排斥在外,从而降低保险产品费率(让产品更便宜)和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健康告知的核保结论
健康告知后,通常有如下几点核保结论:
1.标准体承保
完全符合承保健康要求,正常承保。
2.加费承保
基本符合承保健康要求,但某项疾病会大幅增加理赔的概率,多收点保费承保。
3.除外承保
基本符合承保健康要求,但某项疾病未来理赔的概率非常大,保险公司不想承担这部分风险,但是愿意承担这项风险之外的部分,因此采用除外承保。
4.延期
由于某项疾病的存在还无法确定是否承保,需要观察一段时间,看这项疾病是往好的方向发展还是继续恶化,时间节点后再决定是否承保。
5.拒保
身体健康状况已经达到理赔的要求或未来理赔的概率非常大,保险公司不愿意承保。
常见疾病健康告知结论
健康告知与理赔的关系
《保险法》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保险法解读: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从这句话看出,保险人有问,投保人就应该如实回答,保险人未问到,投保人可以不回答,因此,保险的如实告知是有限告知。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从这句话看出,投保人故意不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是可以拒赔并不退保费的;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重要影响的,保险公司可以拒赔,但应当退保费,如果对事故的发生没有严重影响,是不能够拒赔的。这也是很多理赔案件最终判决胜诉的很重要一点。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这条被称为被保险人的“尚方宝剑”,两年不可抗辩条款,更多的是为了保护被保人的。是否买完保险超过两年,不管有无如实告知都能赔呢?不见得,如果确实是带病投保,两年后病情加重或复发,保险公司还是可以拒赔的。
健康告知与后续理赔是否顺利息息相关,正确合理告知在买保险时显得非常重要,投保人一定要引起重视,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互联网如此发达的今天,留下的一点蛛丝马迹都能够查得清清楚楚。
案例解析
平安拒赔是很正常的一个动作,保险公司核赔员的核赔依据是如下三种:保险合同、法院判决书、案件通融赔付决定书,目前核赔员的理赔材料就是客户提供的疾病资料和案件调查取得的1级高血压材料,因此拒赔依据是未如实健康告知。
首先,看1级高血压核保结论,医疗险一般拒保,部分医疗险部分除外承保。
其次,看1级高血压对甲状腺癌是否有严重的影响,要说1级高血压对甲状腺癌有严重影响有点牵强。
再次,从1级高血压的测量值来看很轻微,并且一次的测量就诊断高血压不太严谨,对于这种情况,投保人更多的是不会太放在心里,说投保人故意隐瞒也比较牵强,更加符合过失未如实告知。
综合以上情况,被保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的途径维权,取得最终赔付的可能性较大。有兴趣的可以去知乎看看专业人士的解答。
三木总结
健康告知很重要,不要为了投保便利而马虎对待,这样会给未来的理赔埋下一颗不定时的雷。
不要担心如实告知后买不了保险,很多保险公司的核保尺度不一样,核保员的标准也有差异,同时多投几家说不定就有戏了。
健康告知是有限告知,有问就答,没问就不答,不要一股脑说多余的话。
牙齿掉了,该不该镶
牙齿掉了,该不该镶牙?作为一名口腔医生,我的回答是:答案是肯定的,牙齿掉了不仅需要镶牙,而且还应该及时镶牙,避免引起其他的口腔问题,如对颌牙伸长、邻牙倾斜、咀嚼效率下降等问题。
下面,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牙齿缺失和镶牙的相关知识!
牙齿掉了,有哪些影响?牙齿,是我们的维持面容美观和咀嚼食物的重要的器官,由于牙周炎、牙体外伤等因素导致缺失后会发生各种影响。
临床工作中常见如下:
影响咀嚼功能牙齿缺失,特别是磨牙,会降低咀嚼效率,甚至加重胃肠道消化负担,引起身体各种疾病。
牙齿关系的改变临床工作中,遇到最常见的改变就是缺牙对应的牙齿伸长,甚至能够咬到牙龈。此外,还有相接触的牙齿倾斜,加重食物嵌塞,容易龋坏。
骨组织吸收牙齿缺失后,牙槽骨失去正常的生理性刺激,吸收的速率会明显增加,导致牙槽骨明显吸收。
牙齿掉了,什么时候镶牙?牙齿掉了,并不是需要立即镶牙,也不是任意观察多长时间。经过医学专家们的研究发现,一般在拔牙后3个月牙槽骨吸收趋于稳定,此期镶牙比较适宜。一方面,假牙可以和牙槽骨比较贴合,不至于很快就出现缝隙和食物嵌塞;另外一方面,由于牙槽骨吸收相对稳定,可以承担一定的咀嚼压力,不至于受力吸收过多。
牙齿掉了,镶什么样的假牙?牙齿掉了,观察3个月左右后就可以选择合适的方式镶牙。简单介绍有以下几种:
种植假牙种植假牙,又被称为人类的第三副牙齿,具有良好的美观性能和咀嚼效率,一般是缺牙后的首选。当然,种植牙也具有严格的适应症,并非所有的缺牙都可以种牙。
传统固定假牙传统的固定假牙,经典的模式就是双端固定假牙,即磨除两边的健康牙齿修复中间的缺牙。此类方式恢复功能可,但是损伤健康牙体较多,一旦出问题需要拆除重做。
活动假牙活动假牙具有广泛的适应症,但是由于其部件大、摘戴困难、进食后清洗、异物感明显等缺点,往往很多人所排斥。
总结:牙齿发生缺失,除去没有咀嚼功能的智齿和正畸治疗需要拔掉的牙齿外,在观察3个月后就应该及时镶牙,避免带来更多新的口腔问题。总之,小小牙齿用处大,吃饭发音要靠他,我们应该提高口腔保健意识,做到积极治疗!医保到底值不值得交
医保到底值不值得交,小编认为该交还是要交
医疗保险费用,这个是针对老百姓一项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的优惠政策。
但是有些老百姓看到,如果一年不生病的话,这些钱就白交了,老百姓有点心疼。再加上政策本身也有很多细节还没有来得及完善,比如异地报销,医保看病更贵、很多重要的药品不能报销等等,这些问题,让医保在老百姓心目中越来越纠结。
从以下三点老百姓可自行决定医保的购买。
一是有些家庭医保是唯一的医疗保险,那必须要买。有些老百姓本身的保险意识比较差,加上经济基础较弱,对疾病的预防和抵抗能力都比较弱,看似每年交了医保的钱,但是一旦出现任何疾病情况,都可以用医保进行报销,对有些家庭来说,这个很有必要。
二是身体偏弱的人员,必须买。如果身体偏弱,经常大小毛病,那对家庭来说,真的是一个较大的负担,但是如果有医保的话,不管是看病、买药都还是很划算。
三是家里有年长的老人,也必须买。我们都知道,如果有些家庭老人都没有真正的养老金,要负担养老,自己生病还要自己负担的话,给家里又增加了一笔不小的开支,导致家庭经济紧张,所以如果家里有老人,还是不要犹豫了,直接买。
其实医保还是给老百姓解决了一些看病难的问题,但是制度到现在,它也需要不断完善,也希望政策在今后能够考虑老百姓的建议,不断完善,真正成为老百姓的医疗保障,老百姓能开开心心的买。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讨论。
该不该给父母买重大疾病保险为什么
谢邀,本人黄坤,家庭保险规划师一枚,坐标:上海。
个人认为:不建议给父母办理重大疾病保险,特别是父母年龄在55周岁以上的。
原因有三,如下:
第一,年纪大,重疾险的免体检额度低,一般10万,有些55以上必须体检。
第二,保费偏高,保额低,杠杆小。以55周岁男士为例,缴费10年,保障终身重疾(含身故责任),保额10万,保费每年9000左右,总保费9万左右。没太大的实际意义。
第三,身体健康状况可能无法通过健康告知。
那么,对于我们的父母,需要配置哪些保险呢?
第一:意外险,其中意外医疗含自费药,无需健康告知,可直接承保。
第二:医疗险,根据就医习惯来选择。
私立医院:高端医疗,父母每年每人保费3万左右,优质的医疗服务。
公立特需:中端医疗,永安乐健一生类
公立医院普通部门:百万医疗类产品,如众安尊享e生。(二级高血压不能承保)
都包含自费药的报销。
若父母健康状况不良,保险公司不承保医疗险,可选择癌症医疗险(核保宽松,三高人群可承保)
以上,为基础。
有余力的,可以在考虑老年防癌险。
最后,考虑父母的同时,别忘记自己,爱人和孩子。
家是一个整体!
若知识对你有用,请关注并点赞支持,谢谢。OK,关于得病的人不能买保险吗和大夫不建议保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