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刑法的冷知识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刑法小知识,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刑法的冷知识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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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刘凤科+柏浪涛
首语:司法考试刑法现在考察德日新理论,不再考察前苏联理论,现在司考市场上的刑法教材混乱,请注意甄别,杨艳霞、袁登明、徐光华、阮齐林、陈永生、罗翔、刘逢校等等讲授内容徘徊于新旧理论的老师,建议果断放弃,同时,司考刑法部分新理论的考察,已经进入深水区,第四层考点的大面积涉及的趋势,已初步成形,刑法对新理论的考察,趋势是逐年深入。张明楷、周光权、陈兴良这三位中国刑法界的刑法三剑客,正通过司法考试命题人这个舞台向中国法学界的青年人传递一个信息,知识不更新便会被淘汰。
同时,现在市场上讲授新理论的老师只有五位:刘凤科、柏浪涛、韩友谊、方鹏、王海军
刘凤科——张明楷弟子,温和新理论。
柏浪涛——周光权弟子,温和新理论。
方鹏——陈兴良弟子
王海军——张明楷弟子(在读)(新人,12年才知道张明楷还有这么个弟子,是弟子,这点没问题。)
韩友谊——张明楷《刑法学》的读者。
1、柏浪涛,命题人周光权弟子,温和新理论,刑法异议区审核人之一,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汇编》刑法部分实际执笔人,你懂的。
2、刘凤科,张明楷大弟子,温和新理论,适合于听完小柏用于理论提高,或者倒过来也行,刑法想拿高分刘柏二人必听!凤科大帝早就明声在外,理论比较深,课时比较长,听两遍最好,
特别提示:到串讲阶段刘凤科一定会讲他的168题,神一样的题目,再注意:关注的不是他题目的答案,重点关注他讲题的思路。
4,重点问题一、推荐用书《指南针刑法攻略-讲义卷》或者《刑法要义》(柏浪涛)+《三校名师讲义—刑法》(刘凤科)11年就听到老刘在指南针要出,最后没出成,现在在三校出了,不错不错,两本神作,就相当于看张明楷的《刑法学(第四版)》和周光权的《刑法总论(第二版)》《刑法分论(第二版)》的应试版了,哈哈,兄弟姐妹的福音啊~
5、重点问题二、刑法真题的选择,《刑法攻略-真题卷》+《三校名师历年真题刑法卷》,分别由柏浪涛和刘凤科亲自编写,两本书收录02-12年所有刑法真题,并且用温和新理论全部重新解析。
附注:司法考试06年开始,开始考察温和新理论,06年以前属于拼题,体系乱,理论争议大,此次《刑法攻略-真题卷》和《三校名师历年真题刑法卷》的面世,价值极高。
5、《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汇编》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中心组编的刑法部分真题。
6、争议知识点的考察:
这几天经常遇到有考友问某个问到底以什么观点为准?
现在整体是用新理论这是肯定的
但是新理论内部根据坚持客观主义的程度
又分为温和的新理论和彻底的新理论
刑法当然解释是刑法条文表面上虽没有明确规定,但实际上已包含于法条的意义之中,故而依照充足的理由对法条进行自然解释的方法。所谓充足的理由,是指根据社会常识和法律精神,进行推理判断,可以自然而然地得出某种结论。刑法当然然释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1)种属关系的解释。即将种概念范围内的属概念加以明确化、具体化的解释。例如,伪造有价证券罪中的“有价证券”是一个种概念,在这个种概念的范围内包含着许多属概念,如股票、支票、债券、汇票、银行存折与存单、印花等。因此,对伪造有价证券罪中的犯罪对象即有价证券可做上述当然解释。
(2)发展关系的解释。即被解释的事实上的事项是所解释的法条上的事项的自然发展。例如,中国唐律中的“出罪举重以明轻,入罪举轻以明重”的法条解释方法是最为典型的当然解释。即在确定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时,如果根据法条的规定重的危害行为不构成犯罪的,那么实践中轻的危害行为当然也不构成犯罪;轻的危害行为构成犯罪的,那么实践中重的危害行为自然也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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