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判例

很多朋友对于如何看待复旦林森浩投毒案中林森浩的行为和复旦林森浩为什么投毒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毒险是什么意思
  2. 如何看待复旦林森浩投毒案中林森浩的行为
  3. 视屏《复旦大学投毒案》
  4. 复旦投毒案中黄洋是个什么样的人

毒险是什么意思

毒险词语是错误的,正确的词语是险毒。意思是指阴险毒辣。

例句1、他们认为,林森浩因为一些琐事,用投毒的方式致死同学,手段阴险毒辣,理应判处死刑,以命偿命,以一儆百,否则不足以震慑这种犯罪行为。

2、这个假仁假意,阴险毒辣的伪君子表面上很诚恳,但心里却另有一套。

3、庞东见到自己的人来了,心中一喜,立刻冷哼一声,不顾被挟持吕轩身上的瘦子,单手一挥,神气十足,凶相毕露,阴险毒辣地说道“给我打到他妈都不认识他!”。

4、渺茫宇渊,万古传说,亘天神功,阴险毒谋,爱恨情仇。

如何看待复旦林森浩投毒案中林森浩的行为

我站在一个观察者的角度来回答这个问题。

一、出来混,早晚是要还的。

黄洋不舒服,怕你林森浩陪他去医院,林森浩提示医生黄洋可能中毒了。这是林森浩良心未泯吗?这能作为林森浩非主观故意杀人的证据吗?

不,在他将恶念付之行动的那一刻,他就已经是罪人了。这世上没有后悔药,每个人都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无论如何,结局都是年轻的黄洋无妄地丢了性命。作为罪魁祸首的林森浩,哪里还有什么无辜?

出来混,早晚是要还的。

二、一个人可以无知,但不能没有底线。

黄洋喝下去的毒药叫做二甲亚硝胺,据说致死量为3g,而林森浩的投入量仅为0.125g,有律师认为这也可以作为林森浩非主观故意杀人的另一个证据。

这就是个天大的笑话!作为医学专业的研究生,他难道不清楚每个人的体质不同吗?一个很简单的例子,同样的青霉素,有的人用它能治病,有的人用它会致死。

一个人可以无知,但不能没有底线。这样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自以为是的害人者更不能原料。只有对这样的行为零容忍,才可能避免以后更多的悲剧。

三、孩子可以不用出人头地,但不能不会与人相处。

事件的起因,源于寝室矛盾。无论在哪个学校,都会有各种各样的寝室矛盾。与舍友发生矛盾时,如果当事人没有向外求助的意识,就会出现林森浩这样自以为是地用自己的方式解决矛盾的极端行为。所以作为学校、家长,不但要从小培养孩子处理问题的能力,还要培养孩子学会倾诉懂得求助的意识。

这件事,需要从孩子小时候就要做起。怎么做呢?我认为,至少要做到以下三点:

1.为孩子营造宽松的表达环境。

当孩子说起与同学的矛盾冲突,作为老师、家长,先不要急着判断谁对谁错,先听孩子说,当孩子有情绪时要顺着孩子说,等孩子情绪疏解了,再提供自己的建议。

2.父母要身体力行,让孩子学会沟通。

如果父母之间发生矛盾,最忌讳的就是两个人不好好沟通,却在孩子面前一味地指责抱怨对方。长此以往,孩子就学不到解决问题的正确方法,遇到问题也只会抱怨,当怨念积攒到一定程度,就会爆发为行为。

3.家校沟通很重要。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家里,老师和家长都要善于发现孩子的不良情绪,并及时互相沟通,给予疏解。都说老师是最光辉的职业,父母之爱是最伟大的爱,要无愧于光辉、伟大这两个词语,需要老师和父母不断地学习进步。

少年强则祖国强,教育一个懂得情绪管理、能够正确解决问题的孩子,就是对这个社会最大的贡献。

视屏《复旦大学投毒案》

复旦投毒案,指2013年4月上海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研究生黄洋遭他人投毒后死亡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林森浩是受害人黄洋的室友,投毒药品为剧毒化学品N-二甲基亚硝胺。2014年2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5年1月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2015年12月11日,林森浩因故意杀人罪被依法执行死刑1。

复旦投毒案中黄洋是个什么样的人

黄洋,1985年出生,四川自贡荣县人,是家里的独子。复旦大学2010级硕士研究生,耳鼻喉科专业。2013年考取博士。黄洋同学因喝饮水机里的被投放有毒物质N-二甲基亚硝胺的水,经抢救无效,于2013年4月16日15:23在附属中山医院去世。2014年2月18日,投毒者(林森浩)被一审宣判死刑。同日投毒者(林森浩)上诉。2015年1月8日,投毒者(林森浩)被二审宣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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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投毒案嫌犯父亲 原以为知识能改变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