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请教一下,如何临时转移党组织关系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不转接组织关系对策建议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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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党员组织关系要提到当地档案吗
规范的单位转接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是需要党员档案的。一般情况下,人事档案和党员档案是合二为一的。只有预备党员、流动党员、农村党员等单独有党员档案。
目前人员流动性大,中组部对规范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有具体规定,对流动务工党员、民企外资企业党员只要持有党员正式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即可参加所在单位(乡镇)党组织活动。所以,是否需要党员档案,应询问你现在工作单位的党组织。
党员大学毕业生就业的企业没有党组织,党组织关系如何落户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
一、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其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组织关系转出后,高校党组织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跟踪联系,督促党员本人及时落实组织关系;对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中遇到问题和困难的,要协调接收单位党组织及时予以解决。
由于接收单位发生变动等客观原因,导致组织关系介绍信逾期的,自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之日起6个月内,高校党组织可根据党员本人提供的原凭证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二、对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也可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对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的毕业生党员,高校党组织要及时将其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安排专人定期联系,掌握其去向、现状等。
要健全毕业生党员管理信息库,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组织生活,积极帮助解决就业创业、学习生活等实际困难,努力使每名党员都能与党组织保持联系,自觉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对其中的预备党员,高校党组织要依据有关规定做好转正工作。
三、对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党员出国(境)前,高校党组织应要求其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学习地点、时间、留学方式、联系方式、境内联系人等情况,经院(系)党组织审批后,报高校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
高校党组织应通过适当方式,做好党员在国(境)外期间的定期联系和教育管理工作。党员归来后,依据有关规定,做好恢复组织生活有关工作。
四、接收单位党组织要认真负责地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工作,收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后,要认真审查党员入党材料,核实党员身份信息,及时将党员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并在1个月内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转给高校党组织,防止党员组织关系“挂空”。
对于入党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接收单位党组织要及时与高校党组织联系核对,高校党组织要认真做好补办、完善工作。
五、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的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其间,符合转出条件的应及时转出。对超过2年的,高校党组织应与党员联系,根据其工作或居住情况转移组织关系;因特殊情况确需继续保留组织关系的,由党员提出申请,经高校党组织同意,可适当延长保留时间,延长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
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
六、组织关系保留在高校党组织的高校毕业生党员(不含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且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转出组织关系的高校毕业生党员,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到接收单位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的,由高校党组织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大中专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基本原则
已经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党员在落实工作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这些机构的党组织如具备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
可以接收这部分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对因某些原因,一时还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原则
(1)离退休干部的组织关系一般保留在原单位,可单独组建党支部。
(2)就地安置的退休工人和退职干部、工人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一般应转到居住地区街道(或村)党组织。
(3)易地安置的离退休、退职干部、工人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应转移到接受安置地区街道、乡(镇)或村党组织。
(4)离退休干部、工人党员因看病、探望子女和亲属,外出时间超过六个月以上的,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应给他们开具党员证明信,所到单位或地区的党组织应接收并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5)干部、工人党员离休、退休、退职后,又受聘到另一单位工作,如果时间在半年以上,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
转接步骤
1、党员经所在党支部同意,由党支部开出从支部到上一级党委(党工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2、党员持支部开出的介绍信到上一级党委(党工委),党委(党工委)核实后,根据支部开出的介绍信,分三种不同情况开出相应的介绍信。
(1)如果党员转往该党委(党工委)下属的其他支部,则开出从党委(党工委)到转入支部的介绍信;
(2)如果党员转往市内其他党委(党工委),则开出从所在党委(党工委)到转入党委(党工委)的介绍信,党员持介绍信,到转入党委(党工委)办理;
(3)如果党员转往市外有关单位,则开出从党委(党工委)到市委组织部的介绍信。
3、党员持党委(党工委)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经核实后,根据党委(党工委)开出的介绍信情况,开出从市委组织部到市外相应有转接权限党委组织部门的介绍信;
4、党员持市委组织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市外相应有转接权限的党委组织部门,该组织部门开出从组织部门到转入党委(党工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5、党员持市外有转接权限党委组织部门介绍信到转入党委(党工委),该党委(党工委)根据介绍信情况,开出从党委(党工委)到转入支部的介绍信;
6、党员持转入党委(党工委)开出的介绍到转入支部报到。
扩展资料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应谨慎保存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及时办理转移手续。
一、党员临时外出到另一单位去工作学习,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应持“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即临时组织关系),证明党员身份,其组织关系没有转移,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持“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其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短期外出(六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没有固定地点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可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参加党的生活,交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基层党委负责发放。接收流动党员的党组织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应于验证后及时接收并将其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同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四、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就地安置并归原单位管理的,组织关系仍留原单位,可视其党员人数的多少,成立离退休人员党支部、党小组;易地安置的,或虽就地安置,因身体等方面原因不便参加原单位党的生活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党组织。
五、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中的党员,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因某些原因,一时还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组织关系转到本人、配偶或父母居住地党组织。
六、停薪留职人员中的党员,应在办理停薪留职手续的时候将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党组织。
七、党员因私事短期出国、出境或自费出国留学,应办理保留党籍手续,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党组织。出国出境定居的党员,应办理停止党籍手续。
八、援外人员中的党员组织关系,由派出单位统一转移。党支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必须注明党员的具体去向和所担负的任务,最后由省、市(自治区)党的委员会组织部协调,统一转至外交部政治部,再由外交部转往我国驻外使馆的党的委员会。
九、恢复党籍的同志如果在恢复党籍之前已调动了工作,要由作出恢复党籍决定的党组织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经基层党委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十、党员在支部范围内调动工作或临时变动党小组,不必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也不必开具党员证明信。
十一、党支部在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应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限,并在介绍信和存根的连接部分加盖印章,介绍信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15天。
十二、如果党员成批调往新单位,党支部可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后另附名单,所附名单要加盖印章。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要分别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十三、县直机关各党支部党员关系的转移,必须经过系统党委办理转移手续。
十四、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应由本人亲自携带组织关系介绍信办理,不能自己携带的,应由党内交通或机要邮政传递。
十五、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一旦丢失,应及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党组织应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应写出书面检讨,可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或证明信作废。
十六、党员自带组织关系应及时转移。对于那些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过期的,应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其中超过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党组织关系转接
请教一下,如何临时转移党组织关系
转移党组织关系,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第一条(1)、规范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凭证及使用范围党员组织关系包括正式组织关系和临时组织关系。
转移和接收正式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和接收临时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或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
党员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当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外出时间6个月及6个月以内的,一般应当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
外出地点、时间不确定的,一般应当持有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
短期外出开会、参观、学习、实习、考察等,时间在3个月及3个月以内,无需证明党员身份的,可不开具党员组织关系凭证。一、什么是党员的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按照党章第八条(2)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第受党内外事群众的监督。
申请入党的人一经被批准入党,接受其入党的党组织就把其编入党的-个基层组织,从此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
党员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可以而且必须参加该组织的生活,并在其中积极工作。党员组织关系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概念包括正式组织关系和临时组织关系;狭义概念特指正式组织关系。此间答中所讲的党员组织关系将指正式组织关系。二、转移组织关系接转流程按照逐层转接的流程,党员可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转接。
1.了解将要转入的党组织名称及其隶属的区或相当于区(新区)一级党委名称;2.告知目前所在党组织负责同志自己将去何处,以便正确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3.持组织关系介绍信逐层转接;4.转入目的地党组织,编入支部、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
比如名大学毕业生党员,把组织关系转往深圳市**区**街道**社区非公企业联合党支部。程序如下:1.持学饺开出的介绍信前往深圳市**区委组织部;2.开具**区委组织部转往**街道党工委的组织关系介绍倍.前往**街道;
3.开具**街道党工委转往**社区党委的介绍信,前往**社区;4.组织关系转入**社区党委.编入非公企业联合支部参加组织生活。三、恢复党籍的同志怎样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一般可分三种情况办理:
1.被恢复党籍的同志仍在原单位的,应让本人参加组织生活,不必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手续。
2.不在本单位的,由作出恢复党籍决定的单位,出具盖有区、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公章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送给该同志所在单位的党组织。
3.本人已经死亡的,由原单位党组织将恢复党籍的决定通知其生前所在单位党组织及其家属,不必转移组织关系。引用资料《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第一条.中国共产党章程.
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是否可以分开急,谢谢
根据《党章》和中组部最新规定,党组织关系应随党员本人进行及时转接,以便于党员及时就近参加组织生活和缴纳党费。具体分为以下两个方面:
1、党组织关系一般应落入人事档案所在基层党支部,但是并不做硬性要求;
2、对于流动性较强的党员也可以分开进行转接。
请教一下,如何临时转移党组织关系和不转接组织关系对策建议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