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所有案件移交法院时检察院都会出具量刑建议书 有可能没建议量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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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检察院建议量刑10个月法院怎么判
  2. 如果认罪认罚,积极退赃并缴纳罚金的话,法院判决时是否可适用缓刑
  3. 检察院建议量刑罚金法院会减少吗

检察院建议量刑10个月法院怎么判

法院判决是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确定刑罚。

法院一般会尊重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但如果认为量刑建议不当的,也不会采纳。

《刑法》条文:

第六十一条【量刑的事实根据与法律依据】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如果认罪认罚,积极退赃并缴纳罚金的话,法院判决时是否可适用缓刑

一般适用缓刑,但需要注意不得适用缓刑的情形。具体分析如下:认罪认罚从宽原则的基本内容

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增加了第15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确立认罪认罚从宽的原则和制度,有利于合理配置司法资源,实现简案快审和难案精审,提高重大案件的审判质量,同时还有助于促进犯罪者的认罪悔罪与教育改造,实现预防再犯的刑罚目的。

由于认罪认罚从宽原则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原则,有其独立的价值,但因为是新增的原则,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产生争议。

量刑建议的采纳

对于人民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准确,量刑建议适当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采纳:

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

对于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量刑建议适当,但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可以听取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审理认定罪名的意见,依法作出裁判。人民法院不采纳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的,应当说明理由和依据。

量刑建议的调整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有异议且有理有据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人民法院认为调整后的量刑建议适当的,应当予以采纳;人民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后仍然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何谓量刑建议明显不当

一般认为,检察院的量刑建议超出法定刑,缓刑建议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认定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需要注意的是,被告人签署具结书时,并给出量刑建议,有庭审过程中变更了量刑建议,是否不当问题。

作者认为,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代表了国家的追诉权,或者量刑权,一般情形下不得变更,没有新的法定从重情形或者新的犯罪事实,加重对被告人处罚的应当认定为量刑建议不当。

缓刑的消极条件

刑法正面规定了缓刑适用的积极条件,同时从反正规定了缓刑适用的消极条件,即: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本悟空回答涉及的内容

认罪认罚,检察院说退钱后并交罚金后,并向人民法院提出适用缓刑,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适用缓刑。但是,下列情形不适用缓刑:

所犯之罪法定刑在三年以上,依法宣告刑应当在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如,诈骗数额巨大,即使有自首情节,如退赃。被告是累犯或者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的。

检察院建议量刑罚金法院会减少吗

刑事诉讼法以审判为中心,检察机关认罪认罚量刑建议法院一般会采纳,但如果法院发现了新的量刑情节或检察机关量刑罚金明显偏低或偏高,法院会告知检察机关调整量刑罚金建议,如果检察机关不调整,法院可以改变检察机关量刑罚金建议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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