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检察建议的法律依据有哪些这个问题,渣土不按时清运检察建议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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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第四条提出检察建议应当有事实依据,并且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建议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切实可行。检察建议一般包括以下内容:(一)问题的来源或提出建议的起因;(二)应当消除的隐患及违法现象;(三)治理防范的具体意见;(四)提出建议所依据的事实和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五)被建议单位书面回复落实情况的期限等其他建议事项。
检察建议书是什么
检察建议书,是人民检察院在依法检察法律监督过程中,对有关单位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漏洞,为建章立制,加强管理,以及认为应当追究有关当事人的党纪、政纪责任的,向有关单位正式提出检察建议时所制作的文书
四号检察建议发出时间
四号检察建议是2020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为推动有关部门重视窨井盖安全问题,消除公共安全隐患,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四号检察建议”,同时抄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能源局等相关单位。
渣土清运时间规定
渣土车采取分区域按时段运输
全市渣土车采取分区域按时段运输:城区三环外施工工地渣土车运输时间为每日9时至20时;三环内(含三环)施工工地渣土车运输时间为每日22时至次日5时。另外,郑州市城管局要第一时间按本通知要求将渣土车运输时间通知到渣土清运公司及渣土车司机;市公安、城管等部门要开展联合执法,严查渣土车违规上路,确保渣土车按规定时段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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