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承办检察官建议不起诉流程 作为一名承办检察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有时会面临一些情况无法起诉。为了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承办检察官在履行职责的同时,还需提出不起诉建议。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承办检察官建议不起诉的流程。 一、案件受理阶段 1. 收到案件材料 承办检察官在案件受理阶段接到公安机关或检查院移送的案件材料。此时,承办检察官需对案件材料进行审查,确保案件满足起诉条件。 2. 初步审查 审查阶段,承办检察官对案件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了解案件基本情况、案发经过、当事人及证人情况、证据情况等。 3. 与当事人沟通 在初步审查阶段,承办检察官需与当事人取得联系,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听取当事人的意见,释明法律关系,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 二、承办检察官提出不起诉建议 1. 符合法定不起诉条件 在审查案件材料的基础上,承办检察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判断案件是否满足法定不起诉条件。 2. 不起诉建议书 如果案件满足不起诉条件,承办检察官需向检察长提交不起诉建议书。不起诉建议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案件基本情况:包括案件名称、案发经过、当事人基本情况等; (2)案件定性:说明案件性质及可能涉及的法律关系; (3)不起诉理由:详细阐述不起诉的理由,包括案件证据不足、事实不清、证据之间矛盾等; (4)法律建议:根据法律规定,提出相应的法律建议。 3. 不起诉决定 检察长在收到承办检察官的不起诉建议书后,对案件进行审核。如认为案件不符合起诉条件,可以书面通知承办检察官,要求承办检察官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办理。如认为案件符合起诉条件,可以书面通知承办检察官,要求承办检察官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办理。 三、案件办理阶段 1. 继续办理 如果案件符合起诉条件,承办检察官将继续办理案件,包括侦查、起诉、审判等阶段。 2. 不起诉决定书 如果案件不符合起诉条件,承办检察官需向检察长提交不起诉决定书。不起诉决定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案件基本情况:包括案件名称、案发经过、当事人基本情况等; (2)案件定性:说明案件性质及可能涉及的法律关系; (3)不起诉理由:详细阐述不起诉的理由,包括案件证据不足、事实不清、证据之间矛盾等; (4)法律建议:根据法律规定,提出相应的法律建议。 3. 法律监督 对于承办检察官的不起诉决定,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如有异议,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并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如认为承办检察官的不起诉决定有错误,可以依法提出抗诉。 四、总结 承办检察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需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提出不起诉建议。在审查案件材料时,承办检察官应熟悉相关法律规定,充分了解案件情况,确保案件办理的合法合规。同时,承办检察官还需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维护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