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股东可以干涉公司正常经营吗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不设股东会的公司有建议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本文目录
公司有三个股东,大股东一直在管理公司但两年了一直没有给其他股东看帐目,合理吗
不合理,但就惯例来说还是很正常的。
其实小股东有很多的权力在公司法里规定的很明确,然而仍然出现大股东利用股权优势损害小股东权益的事情,通常有两个原因。
一、大股东为了个人利益,损害小股东权益。
我经常讲,在公司法层面,可以说就是最彻底的最血淋淋的丛林法则。因为依照我国公司法的默认规定,股东权利大小只有一个标准,就是“资本多数决”。
所以对于一片原始森林中而言,只有强大的人才可以最终生存下去。公司法默认这种霸权的存在。所以出现大股东利用股权优势而损害小股东权益的事情多有发生,就不足为奇了。因为人性就是也就该如此。
二、小股东怠于行使相关权利,从而纵容了大股东的飞扬跋扈。
然而我们也经常看到,因为小股东现实,所以对于公司的关注度而言,小股东往往不如大股东的关注度更强。也就是说小股东投入的少,大股东投入的多,所以大股东更加关注公司生死存亡,小股东相对而言对关公司的关注度不是那么强烈和紧迫。
这种情况也好理解,当大股东投入了身家性命,小股东仅仅投入一些资金,所以大股东天然的,要比小股东更为珍惜项目的发展。
所以在实践中我们经常看到一些小股东因为投入少,所以用事不关己或者是搭顺风车的心态对待公司发展。这种心态对于公司的发展本身也是不利的。从而导致对于一些公司具体事务,小股东,不知道如何行使权力或懈怠行使权力。
三、法律的缺位。
关于题主所提出的查账权的问题,从公司法层面而言,规定的相当模糊,比如查账权是指的查哪些账?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还是原始单据?还是经营合同?等等吧。
小股东往往因为都没有列明自己要查什么,所以大股东也无法提供相应的账目以被查。
不过《公司法司法解释五》的出台,对这些问题有所缓解,然而在实践中会发现,仍然存在种种问题,仍然难以操作。
解决:
问题解决的根源在于股东进行合作时,在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中就应当对相关事项,做出除公司法默认规定之外的另行约定或明确约定。如此才能真正切实保护小股东的自身利益。仅仅提出知情权,或查账权,只是一种口号而已,而没有任何操作意义。
如果我的解释对你有所帮助,欢迎关注我的今日头条。里面全部是关于公司股权事宜的回答与信息,相信会有你所需要的。
自己有个公司,目前想注销!不找代理公司自己能办吗
当然可以了。现在热点问题就是营商环境。营商环境越来越向好,政务大厅的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明显得到改善。所以想注销,就自己去办吧,不需要找代理公司。
股东可以干涉公司正常经营吗
1.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其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2.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股东可以通过在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来参与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比如确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计划、选举公司董事监事等;
3.如果公司股东在公司不担任任何职务,其除了行使股选择管理者权利、对公司重大问题的进行表决、取得公司分红、知情权等股东权利外,无权直接干涉公司的日常经营;
4.对大多数小微型公司而言,往往公司的股东也是公司的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其不但投资公司,还掌管公司的日常经营。但背后的逻辑:股东选举或者任命自己未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然后基于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的身份管理公司日常经营;
5.股东参与公司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选举或者委派董事或者执行董事,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为执行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机构;执行董事聘任经理,经理为公司的日常管理机构。
希望对你有帮助。
股东对公司管理不满怎么处理
先了解:
哪里不满?
为什不满?
其他股东如何认知?
造成股东不满的事情是否需要解决?
怎么解决?
解决后,再有不满,如何设置预案?
如何防范其他不满并制定措施。
其他股东对彼此解决是否满意?
各方利益如何调整?
这才是解决问题的思路。
请关注我今日头条,稍后,我会定期推送我原创的关于公司股权设计相关的文章。
好了,关于股东可以干涉公司正常经营吗和不设股东会的公司有建议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