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在检察院工作是一种怎样的体验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检察院不建议请吃饭吗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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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女子吃饭遭同行男子下药事件,深圳福田检察院回应:“存疑不捕”
先看看检方的说明。
看出什么来了没有?对,就是检察院退侦常用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八字真言,说明了此案存疑不捕的原因。
首先,是对关键证物的处理出了严重差错。怎么说呢,说是证据意识不强吧,还知道保存那个疑似下了药的杯子及里面的水;说是证据意识强吧,又把辛辛苦苦保存下来的水杯里的水倒掉水杯洗了,造成证据灭失。而我们也明白,再牛的人也不可能搜集到已经灭失的证据,除非可以时光回溯。如果这杯水保留下来,可以证明的事多了,比如下的药是什么成分,以及从杯里水中检出些人体DNA啥的,有这些证据补足,怎会有如此波折?
其次,检方对药物“他达那非”的药理作用,理解偏于肤浅,可通过专业机构检测来补足。但是,从疑犯身上扣押的这个药是否就是他案发时下的药,现有证据不能排除也不能认定,由于关键证据已经灭失,也没法再取证,即便是从疑犯身上扣押到了世间最猛的淫药(比如“奇淫合欢散”“我爱一根柴”之类),也没有客观证据证实这个药就是疑犯下的药。如果没有现场监控视频,我们连疑犯有没有下药可能都无法证实。
第三,就是疑犯主观方面“意图强奸”的证据应该是不足的。讲到这点,就不得不吐槽一下此案的迷之操作:发现案件发生的人不是先报案,而是先爆料,造成了很大影响。当然,这种做法并没有违反啥规定,但是却对此案侦破造成了困扰。由于新闻报道的关注,引起了舆论热炒,导致疑犯和受害人对案情的表述被新闻和舆论“污染”,以致他们的言词证据的证明力下降。而关于该案主观方面,一般主要是依靠涉案人员的言词证据互相印证证实。也就是说,爆料导致证据失效。
所以我的看法是:办案要讲证据,证据不足,徒呼奈何!
在检察院工作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弹指一挥间,在检察院工作已经20年了,谈一下自己的感受,聊做纪念。初考入检察院,心情是极度兴奋的。自己从小就有“检察情结”,因为父亲也在检察院,那个时候,基本上每个人都是配枪的,每次看见父亲把包裹着红绸子的手枪掏出时,羡慕的不得了。再长大一些,从媒体电视上看到了“公诉人”,法庭上,指控犯罪、气宇轩昂,那形象、那气质,简直痴迷的不要不要的。于是,求学、毕业、考录……就这样,一步一步踏入了检察院的大门。报到第一天,领了检察制服,回家后就迫不及待的穿上了,骑上单车满大街的逛啊。那时,年轻的心中,满是自豪和炫耀。终于走上“公诉人”的岗位,才懂得其中的责任,才懂得法律的神圣。如愿以偿分配到当时的“起诉科”后,自己定下了一个誓言:“擎法律利剑,护正义公平”。十多年的公诉生涯,办理过的林林总总的案件犹在眼前,有数十人的特大盗油团伙、有被人操纵犯罪的聋哑少年、有强奸亲生女儿的无耻之徒、也有迫于生计铤而走险的“可怜人”……他们让我看到了这个社会丑恶的一面、残酷的一面和无奈的一面。于是,我运用法律的武器,鞭笞丑恶,尽最大可能性的保护弱小,当被害者的感谢信、失足者的锦旗纷沓而来的时候,我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检察工作的神圣、感受到了法律的尊严,一切辛苦的付出都得到了认可,一个字,“值”!“反贪局”工作的时间,让我明白了什么是“摸爬滚打、日以继夜”。曾有一段时间,调到反贪局工作,性质完全改变,坐审案件变成了主动出击,要与嫌疑人正面交锋、斗智斗勇,要抽丝剥茧、滴水不漏的完善证据,要缜密出击、千里抓捕潜逃犯……可以说是“五加二”、“白加黑”。但欣慰的是一个个犯罪分子被惩处,自己为反腐败及净化社会风气出了一份力,就够了。2018年,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全面铺开,虽然“反贪局”谢幕了,但这个名字会永远记入史册,其所做出贡献也永远不会被磨灭。短短二十年,我也经历了检察院的种种改革和变迁,比如制服改变了、比如职能改变了……但无论如何改变,作为一名检察人的这颗“维护公平正义”的心,永远不变!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在检察院工作是一种怎样的体验和检察院不建议请吃饭吗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