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物业有权出售小区的车位吗,说说理由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物业为什么不建议业主卖房子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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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房子用通过物业吗欠物业费能交易吗
很高兴与大家交流。
对于买卖房会通过物业吗?欠物业费能交易吗?两个问题,俺一一给网友交流解答:
一是买卖房会通过物业吗?我很直观的回答是,业主自己只要发布了对外买卖信息,比如卖房子信息,你肯定会告诉买房人某小区某幢楼某单元某层某户。而买家第一反应除看你的介绍外,第一时间会到小区有物业的问物业办、有自治问自治负责人或邻里了解房屋座落位置,朝向,采光以及房屋纠纷情况。讲究风水的买房人还会到现场看这房屋风水情况。在当前各小区都有物业公司管理服务的情况下,买房人都会到小区物业办了解情况,因为小区物业办掌握的房屋信息是买房人最可信真实的信息,买房人何乐而不为之。但傻子除外。二是欠物业费能交易吗?我可以肯定的告诉你,你欠多少物业费都不影响交易。但买房人也都不是傻子,即使是你也会到物业办或负责小区物业机构查询夲小区物业服务情况和原业主物业费交纳情况。若欠费少的情况下,一般不会影响交易,但多了肯定影响交易。我认识一位买房人,在某小区购得一价格合适位置不错的房子,在交纳房款还余二万元已取得钥匙的情况下,到物业办了解房屋情况时和小区物业服务时发现卖房人无理由欠物业费达二万元,朋友当即向对方说,我不管你什么理由欠交,我买房买个干干净净,不趟你们的混水?要么你还上物业费,要么我把所余二万元房替你交物业费,让其二选一。很明显你不欠物业费,肯定不影响交易,你若拖欠物业费而想用卖房逃脱拖欠物业费肯定是行不通的。虽然说拖欠物业费不能涉及第三方,但房屋买卖肯定受影响。因为物业费是对小区公共共用部位维护及小区绿化消防卫生安全等的服务费。在这里我也说句公道话,对于物业管理服务好的小区,房屋增值保值好,一般多卖二千、五千沒问题。但物业管理服务差的、无人服务小区就不用提了。虽然物业服务有高有低有好有坏,但有物业服务与没有物业服务还是差别不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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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的地下车位,物业只卖不租合法吗
1、地下产权车位:地下车位建筑面积未被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则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车位,可以办理产权证,一般情况下,车位年限和商品房使用年限一样。
2、地上规划车位:根据规划建设的,没有建在公摊面积上,产权属于开发商,开发商可以售卖,但业主不能办理产权,使用年限根据协议确定,属于租赁车位,不超过20年。
3、公摊车位:在公摊上修建的停车位,比如小区内部道路旁、绿化区域等。根据国家规定,这种车位开发商无权销售,办不了产权证。
4、人防车位:人防工程的规划车位。按照国家规定,在不妨碍防空功能和满足业主需要的前提下供业主使用,并可按约定收取一定的费用。开发商只拥有使用权,不拥有产权,只能出租,但租期不得超过20年。
根据我国新出台的《物权法》规定“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因此,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用来买卖是没问题的,关键是看合同对车位如何约定。至于具体价格,原则上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来确定。开发商应当依据诚信原则,以市场价为依据。有产权证的地下车位能买卖。
首先要看开发商是否有权销售车位给你,以下情况车位属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即你无地下车位产权)(1)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计算在内;
(2)把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内;
(3)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车库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法律依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物业有权出售小区的车位吗,说说理由
物业仅仅是小区的安保维护的服务窗口,小区停车位属于小区全体业主的,物业哪来的售卖属于小区内部停车位权利呢...相关事宜建议请教专业律师...
小区物业禁止业主骑电动车回家,理由是电动车有爆炸风险。到底合理不合理
请先把“回家”的概念说清楚:如果是骑着电动车回自己住的小区,应该是可以的,物业不能阻止。但如果是推回自己住的单元房室内,或者推到楼道里,物业不允许是正确的。因为违反消防安全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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