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庭审期间不同意和解,之后想和解可以吗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不建议签执行和解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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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期间不同意和解,之后想和解可以吗
任何的民事案件,除了某些特意规避法律的情况,都可以达成和解。
整个民事诉讼过程当中,在任何阶段都可以和解。
这些阶段包括:法院立案之前,诉前调解阶段的和解;诉讼中的和解;判决之前的和解;一审判决之后,在上诉阶段的和解;以及在案件生效之后,申请再审期间的和解;刚申请之后,在执行阶段的和解。等等
因此,只要案件没有执行完毕,都可以和解。
同原告签和解协议后无法履行会出现什么后果
一方拒不履行调解书确义务的,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应在调解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2年内。法院制作的调解书,在双方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有同等的效力,未经法定程序认定调解书有违法之处、并经法院撤销的,不能擅自撤销。所以,除非经法定程序认定调解书有违法之处、并经法院撤销,原告后悔也来不及了。
被执行人对生效判决不服,在申诉期间可以拒绝法院执行吗
您好!判决生效后,当事人不服的,申诉期间不得对抗法院执行。
据此有两种方案建议您:
1、与对方达成执行和解。执行期间法律允许双方达成和解,达成和解协议后可以向法院申请撤回执行申请,法院就会裁定执行终结。
2、提供执行担保,申请法院暂缓执行。不能达成和解的话,您可以在征的执行权利人同意后,向法院提供担保(财产担保、第三人担保),申请法院暂缓执行。
注意:暂缓执行期间(最长一年,有担保期的与担保期一致)届满后仍未履行的,担保财产可以直接被执行掉。
有需要可以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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