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松龄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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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为什么说蒲松龄的《野狗》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
  2. 蒲松龄社会环境
  3. 蒲松龄促织讲解
  4. 谁知道关于蒲松龄的轶事可以分享一些吗

为什么说蒲松龄的《野狗》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

《野狗》是蒲松龄创作的一篇仅280字的小说,收录在《聊斋志异》第一卷中。在三百多篇聊斋故事中,《野狗》的篇幅短小,故事情节也很简单。然而其恐怖程度甚至超过了著名的《画皮》,其原因就在于这是一篇披着鬼神外衣的纪实文字,真实的再现了几百年前清军对山东地区的一场大屠杀。

一,《野狗》给人巨大的感官恐怖。

最恐怖的故事,剧情往往最简单。《野狗》的开头用八个字就交代了故事时代背景:

“于七之乱,杀人如麻!”

山东刚刚发生了战乱,被杀的人不计其数,尸横遍野。一个叫李化龙的乡民为了避免战乱,逃窜到深山中。结果遇到了“大兵”队伍从这里走过,李化龙怕被“大兵”杀死,连忙倒在死人堆中装死。等到“大兵”队伍都走掉了,仍然不敢冒然爬起来。

一个躲避死亡的人卧在遍地的死人堆中,还有随时会取自己性命的“大兵”。蒲公用极其精简的笔墨便描绘出了主人公在战乱中面临的孤独和恐惧。令读者细思之后仿佛置身其中,顿时涌起无限的惶恐和绝望。

然而,故事高潮还在后面。正当李化龙躺在死人堆中装死的时候,那些缺胳膊少腿或者被砍掉脑袋的死尸纷纷站起来了!一个脑袋没有全砍断,歪挂在脖子上的尸体开口说话:“野狗子如果来了,咱们可怎么办呢?”于是群尸都纷纷叹息道:“是啊!野狗子来了怎么办啊!”尸体们叹了一会气,仿佛无可奈何一般轰然倒地。

这里的描写仿佛是电影画面一般:一个活人装死躺在地上,他身边死状惨烈的尸体却纷纷站起来,而是大家都担心“野狗子”会来。“野狗子”是什么东西?为何连死去的人都如此惧怕?在带给读者毛骨悚然的恐怖感后,又留下了悬念,吸引读者继续看下去,不得不佩服蒲公的文笔。

故事到这里已经将恐怖气氛营造到了顶点,李化龙颤巍巍的想要站起来离开,正在这时刻,更恐怖的地方来了——“野狗子”出现了!

这是一个兽头人身的怪物,它来到尸身旁边,趴下身子咬碎尸体的头颅,吸取脑髓。装死的李化龙看的一清二楚,连忙把自己的头埋在其他尸体之下。这个被称为“野狗子”的怪物依次吸尽尸体的脑髓,终于来到了李化龙的身边,扒拉他的肩膀。李化龙用力将头藏在尸体的下面。怪物见拔不动,便把遮住李化龙头部的尸体移开。

李化龙大为惊恐,忽然摸到一块大石头,于是便将石头捏在手中。当怪物趴下身子准备咬碎他脑袋的时候,李化龙用石头猛击怪物的脑袋。碗口大的石头砸在怪物的嘴上,怪物负痛逃走,并在路上吐出了鲜血。

李化龙在鲜血中捡到两颗四寸多长的獠牙,他好忙逃回家中,并拿着那两颗獠牙向人打听到底“野狗子”是什么东西,但没有人知道。

这段情节可谓险象环生,怪物一步步的逼近并准备咬碎自己的头颅。幸好抓到一个石头打掉了怪物的牙齿,逃得一条性命。然而怪物到底是何种野兽,却无人能知。在恐怖之余又引发读者关于“野狗”的思考,到底是什么东西连死人都要敲骨吸髓呢?最后的结局故事主题得到了升华。

《野狗》的描写恐怖但引人入胜,蒲松龄用简练的文字深深抓住了读者的目光,即便恐怖,也还想看下去。而最后提出了令人深思的问题,达到了“讽刺骂世”的艺术效果。《野狗》并没有拍成过影视,但周星驰的《大话西游》里黑山老妖吸取人精气那段明显是借用了《野狗》的情节。

二,《野狗》是真实历史的艺术再现。

蒲松龄生于动荡不安明末,他的青年时代目睹了李自成起义和清军入关后普通民众所承受的苦难。而是这位老先生一生坎坷,自己就是底层民众之一。

他同情百姓的遭遇,憎恨强权,故此将这些情绪都借《聊斋志异》的三百多个故事发泄出来。由于清朝文字狱严重,为了躲避朝廷的迫害,故此借着花妖狐鬼的外衣,以谈神说鬼的荒诞笔法将自己一生的见闻和不平写成故事。从这一角度来说,《聊斋志异》其实是明末清初的一部历史。《野狗》真正的恐怖的地方就在于文中尸横遍野的屠杀是真实发生过的。

顺治元年(1644年),清军进入山海关,紧接着兵发北京,李自成大顺军败退。满清贵族连忙开始了镇压各地反清起义和消灭明朝残余势力的战争。

山东栖霞人于七,父亲于进表是前明军官,在崇祯二年抵抗后金的战争中阵亡,他的外公正是赫赫有名的抗倭英雄戚继光。

于七在崇祯朝考取武进士,可谓世受明恩,与清朝有着国仇家恨。面对明清鼎革的大变局以及清初的各种暴政,于七暗中招兵买马,于顺治五年(公元1648年)在胶东锯齿山揭竿而起,打出了“反清复明”旗帜,成为清初众多反清组织中的一支。

这便是《野狗》开篇所说的“于七之乱”。

起义军很快攻占宁海州,杀死了清朝官员,并开始攻打文登,栖霞两县城池。清朝政府由于各地抗清组织众多,便对于七起义军实行招安政策。于七在劝降中动摇了抗清的决心,便投降了清朝,被授予栖霞把总之职。

于七投降后,并没有得到清朝官员的尊重,仍然备受打压和猜疑。而且作为明朝的武进士,父亲又死于满人之手,居然向满人投降。亲友们纷纷斥责他忘记了“君父之仇”,于七也为此懊悔不已。

于是在顺治十八年秋天,于七再次发动抗清起义,山东各地百姓纷纷加入,战火迅速遍及山东大地。清朝派八旗军和绿旗兵三万多人围攻锯齿山,义军与之对抗三个月,清军无法取胜,连忙从河南调来红衣大炮对锯齿山猛烈轰击。清朝军队在赶往栖霞县的路途上,大肆烧杀抢掠,无数无辜百姓遭到杀戮。这便是小说中的“大兵”。

起义军被围困数月,渐渐弹尽粮绝。此时清军又在义军内部奸细的带领下攻占了锯齿山的几个山头,义军仍然坚持战斗,但损失巨大。康熙元年春,于七率义军突围,双方又是一场大战,义军死伤殆尽,尸积如山,将领们在最后关头纷纷拔剑自刎,或是与清军拼死战斗,最终全军覆没,无一人投降。于七成功突围而出,从此隐姓埋名,到华严庵落发为僧,法号“善和”,一直活到了七十多岁。

由于一直找不到首领于七,清军对栖霞,莱阳的平民百姓展开了血腥的报复性屠杀。而蒲松龄为避文字狱的风险,只在于“七之乱”后紧接着写了四个字“杀人如麻”,让人看不出到底是谁杀人如麻。而在另一篇故事《公孙九娘》里,蒲老先生则明白的写到当时的惨状:

于七一案,连坐被诛者,栖霞,莱阳两县最多。一日俘数百人,尽戮于演武场中,碧血满地,白骨撑天。

正因为清军的大肆屠杀,才导致李化龙躲入深山,又藏在尸堆中,引出了一段《野狗》的故事。

经历了于七之乱后,清朝对山东百姓的盘剥和压迫更加变本加厉。幸存的百姓生不如死,已经死去的则受到株连开棺戮尸。官吏们如同吸人脑髓的“野狗子”一般,不仅要从活人身上盘剥,更要刮下地皮三尺,连死人也不放过。俗话说:“一死百了”。然而生活在明清易代的动荡岁月中的普通百姓,确实连死了都不能逃避封建朝廷的敲骨吸髓。

饱受苦难的蒲松龄老先生,在清朝的高压统治下,只得编造出一个大家都不知道是何物的“野狗子”来委婉的表述这段历史,并表达了自己的愤慨之情。野狗者,如狼似虎之封建官吏也!

总结:

世人大多被蒲松龄的障眼法所迷惑,陶醉于《聊斋志异》中塑造的各种花妖狐鬼的故事之中。然而若是用心去读《聊斋志异》的大大小小三百多个故事,就会发现这部谈狐说鬼的小说集,其实就是明清之际社会各阶层人的一副“众生像”。

或许几百年前的蒲老先生怕后世的人不明白他的苦心,所以在《聊斋志异.自序》中写到:“知我者,其在青林黑塞间乎?”

《野狗》之所以恐怖,不仅是因为故事情节的毛骨悚然,更重要的原因是故事背后隐藏着发生于几百年前的一次真实的历史事件,任何的恐怖故事一旦与真实挂钩,便会将恐怖无限放大,令人惊心动魄。

蒲松龄社会环境

蒲松龄一生贫困潦倒,但这样的经历恰好对他创作《聊斋志异》这样的文学巨著十分有利。他个人科场蹭蹬的不幸固然可悲,但他却由此而对科考制度有了深切的体验,从而促使他把满腔孤奋倾注在自己的创作中,将揭露和抨击科举弊端作为《聊斋》的重要内容,并塑造出一系列栩栩如生的应试士子形象。

三十多年的农村教书先生生活对他的创作也极为有利:一方面东家毕际有的石隐园里有林泉之胜可以陶冶性情,丰富的藏书可供他研习学问,丰富知识;另一方面又使他有较为充裕的时间和恰当的机会搜集民间传说,整理加工聊斋故事。

他去南方一年的幕僚生活也为创作《聊斋志异》作了一定准备。南方的自然山水和风俗民情开阔了他的眼界,幕僚的身份使他有机会接触社会各阶层人物,特别是官僚缙绅和下层歌妓,为他在《聊斋》中塑造各种官僚豪绅和众多女性形象打下重要基础。

此外,蒲松龄从小就喜爱民间文学,喜好搜集民间奇闻异事。他不仅从民间文学中汲取艺术营养,而且直接在民间传说的基础上进行加工创造。这是他采用充满奇幻色彩的花妖狐魅故事来反映现实的重要原因。

蒲松龄促织讲解

蒲松龄促织是指清代作家蒲松龄创作的小说《聊斋志异》中的一篇故事,其中的讲解主要是讲述一个女子促织的故事。可以从三个方面来延伸:1.蒲松龄的聊斋志异是一部集各种灵异神怪传说于一体的小说集,更多的故事也值得阅读和探究。2.促织在传统文化中是一种具有重要意义的手工艺,不仅代表了一种生活方式,也体现了人们的审美和文化追求。3.蒲松龄作为清代文学的代表人物之一,书中不少故事让人读之心生惧意,也为我们了解清代文学风貌提供了重要参考资料。

谁知道关于蒲松龄的轶事可以分享一些吗

古代文人十年寒窗苦读,若是读出门道就可一飞冲天,至少也能过上小康生活。但如果怎么考都考不中,那就惨喽。就跟如今上了学的人不愿种地一个样,古代读了书的文人也不愿改造地球,所以他们好的能找寄人篱下给富贵人家当塾师,差的只能农闲时教私塾,农忙时回家改造地球。

蒲松龄虽然19岁就考中了秀才,但奈何此后科考不顺,死活考不上,42岁才被补为廪膳生。这廪膳生就是学习比较好的学生,能每个月领点东西,不过对于蒲松龄来说蚊子再小也是肉,因为他直到72岁才被补为贡生。也就是被挑出来送去京师国子监读书的,话说国子监是个好地方,皇帝招人才喜欢从这里招,但蒲松龄都这么大年纪了,他都能直接退休了。

话说回来,蒲松龄前半辈子确实过得不怎么样,毕竟没有功名傍身,只能给小县令当个幕僚或者教个私塾之类的。蒲松龄在他的《塾师四苦》中就报怨:“人言教书乐,我道教书苦。”

直到蒲松龄四十岁那年,他终于傍上了个大户人家,这人是蒲松龄的老乡毕际友。毕际友是个官二代,他老爹是户部尚书,自己也是地方上的知州,至少算是个市政委级别的。蒲松龄到了毕家做的还是老本行,教书。当然因为蒲松龄学识深厚,文章一流,所以毕家交际来往的应酬书信都是他捉刀代笔的。这也让他在那些名流面前露了脸,有事顺带邀请他一块。

话说毕家有次举办宴会,蒲松龄就去晚了,毕家主持礼仪的人就推迟了开筵时间,说实话蒲松龄在毕家挺受尊敬的,毕家就去请蒲松龄,而且推蒲松龄到上座。结果很多人本来看有人姗姗来迟就不乐意,更何况还让这样一个教书先生到上座,于是便愤愤不平,冷言冷语。

其中有两个人来头不小,一个是干过刑部尚书的李化熙,一个是皇太后的干儿子王其香,你想想这个身份的,一个教书先生在他们眼里算个p,于是就想解集奚落蒲松龄一番。

李化熙说:“今个嘉宾满座,难得幸会,我提议请进出科场次数最多的蒲先生即席赋诗,如何?”并且要蒲松龄用“针”字为题作诗。

你听听这话,忒歹毒了,打人不打脸,蒲松龄科举屡次不中,本就是心头病,结果李化熙还这么损他。

蒲松龄瞅了这货一眼,张口就道:“远看好似一根银,近看却是一个针;腚上长着一个眼,光认衣裳不认人。”

蒲松龄这诗虽然看起来很糙,但实际上也确实很糙,不过不管怎么说,这就是在变着法的骂李化熙啊,说他眼睛长在腚上,以身份取人。

这时满堂静默,都不知道该怎么打破冷场时,王其香这时候出来自取其辱了,他要以三字同旁,三字同头,不再限韵作诗。

王其香说:“三字同旁清淳酒,三字同头左右支。终岁畅饮清淳酒,唯独本官左右支。”

蒲松龄才思敏捷,马上回道:“三字同旁狼虎狗,三字同头哭骂咒。只缘道多狼虎狗,天天出处哭骂咒。”

李化熙这时缓过来了,看王其香败下阵来,他就接过来说道:“三字同旁绫罗纱,三字同头官宦家,谁人能着绫罗纱,唯独当朝官宦家。”

你看看这人多俗,都被蒲松龄骂狗眼看人低了还不知死,还再次打量了一下蒲松龄的粗布长衫。

蒲松龄也不客气,回道:“三字同旁稻秫稷,三字同头屎尿屁,白吃人间稻秫稷,满嘴光屙屎尿屁。”

恩,味道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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