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古代的死囚为什么都是“秋”后处决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古代的死囚为什么都是“秋”后处决以及为什么秋后处斩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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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杀头为何要秋后处决有何史料记载
秋季主刑杀。古人认为春季夏季不能杀人。这个制度自西汉开始执行。除非谋反、谋逆这样的斩立决大罪,都只能在秋冬季节执行。
唐代死刑终审权被收归中央政权。所以历代很重视复核程序。通常要三请复核才允许下达死刑执行令。
明代更加严格,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三司在每年夏季接收各省上报的卷宗,官员集中进行封闭式的档案复查,如有疑问则进行提审。确实应判决死刑者则联合报告給皇帝,皇帝进行勾决,就是拿笔勾选处决名单发各省转发府县执行。没有选中的死刑犯则继续关押,第二年再次进行夏审复核,流程一样。
秋后处斩是什么意思
秋后问斩秋后问斩的意思最早来自《礼记·月令》记载:“凉风至,白露降,寒蝉鸣,鹰乃祭鸟,用始行戮。”
汉儒董仲舒则在《春秋繁露》中将这个含义上升到理论高度,“王者配天,谓其道。
天有四时,王有四政,四政若四时,通类也。天人所同有也。
庆为春,赏为夏,罚为秋,刑为冬。”
认为庆、赏、罚、刑为帝王的四种执政行为,要与四季变化相适应。
董仲舒认为,春夏应该行赏,秋冬才可行刑,此即后来所说的“秋后问斩”。
古代的死囚为什么都是“秋”后处决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从来都不会缺席。但古代的法官却会说难道迟到的正义还叫正义吗?我们经常能够看到一群百姓围在木栅栏前,看着朝廷命官和士兵处死犯人的场面。那是秋风萧瑟。地面上黄尘扬起。随着县太爷宣读犯人的处决书和他所犯下的罪名,只见一块令箭扔在地上,弹起灰尘。天空之中飞起一道酒水。喷洒在如环首一般的大刀身上。一个死刑犯就结束了他的一生。这里面的疑问太多。就像为什么犯人都是在秋后处决一般。
中国人对于阴阳节气的看法
皇帝内经
3000年前成书的黄帝内经里面曾经说过。一日而阳气在外,日出而阳气生,日中而阳气隆,日西而阳气已虚,气门乃闭。这里面就清楚的描写了白天时间阳气由衰到盛,由盛到衰的法术变化过程。人如果能把这种阴阳变化的过程与人体锻炼相结合,那就达到了养生的目的。
除了对一天时间阴阳的划分之外,我们还有对于。每个月甚至每年阴阳变化的一个划分。我们会发现古代那些活得久几百岁的人,他们都是在春夏养阳,秋冬养阴。因为他们知道春天是万物勃发,而夏天则是万物繁华时的季节。顺应自然气节的变化,才能够达到养生的目的。而秋天和冬天明显给人是一种肃杀的状态。这个季节的万事万物都处于凋零衰败的形态。
秋后问斩
在古代处决犯人也是一样。一般来说按照古代的审判规矩,是将犯人在秋后处斩。从很大一个程度来说,就是符合阴阳生死的规律。因为秋天是阴气上升,阳气下降的过程,可以很好地处决这名犯人。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秋天一般都是在中元节之后,而中元节则是鬼门大开的时节。这个犯人在人世间犯了罪,结束了他在人世间的性命,但不能剥夺他地下的权利。所以说古代这个秋后处斩其实是比较充满人情味的。
古代处决死刑犯的过程
无论是现代还是古代,一个人犯罪之后基本上都是秉持着不告不理的原则。即指的这个人犯罪之后,如果他在犯罪现场没有被人发现或者没有被朝廷官府看见,也没有受害人起诉他,那这个罪名就没有成立的一个过程,也没有法院愿意接受这个案件。
古代抓到的那些死刑犯一般都是罪大恶极之人,要么是他们因为杀人之后按在古代杀人偿命的规矩,必须处死,要么就是他们造反被判处诛杀九族的大罪。当然还有一种就是他们没有尽到孝道,对父母的生死不管不顾,这在古代也是一种死罪。
在这些罪犯被定型为死罪之后,一些罪犯会逃跑,隐姓埋名为了活下去,从而亡命天涯,但也有一些不聪明的罪犯就只能呆在家里被抓。一般来说县衙的不快,抓到这些犯人之后,第一要做的就是要在。在村中让这些村里人和村中的族长村长之类来认一下,到底是不是这个罪犯。在等到村里人和村长族长的确认之后,才敢押往县衙对他的罪行依据朝廷法律法典定罪。
一线牙对死刑犯定完罪名之后,他们其实是没有资格处决犯人的,必须要向上一级禀报。郡守或者是当时的府衙接受到县城的禀报之后,会把死刑案件统一交给中央朝廷皇帝审批。当皇帝和刑部大臣他们根据朝廷法律再次核对之后,批准执行死刑,那时间也是按照传统习惯规定,在秋天以后。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出错。
因为在古代死刑真的是一件很大的事情,一个人一生之中最重要的两次事情便是出生和死亡。即使尊贵如天子也不能随便草菅人命。将一个人定性为死刑和将他处死,这个过程需要多次复审与查核。所以将死刑放在秋后处决,这段时间之内罪犯的家人如果发现罪犯有冤枉,或者说是被其他人诬陷,他还可以收集资料向县太爷起诉。
当然,如果县太爷和村里的人串通不法,硬是要诬陷他为死罪,他的家里人依然可以拿着这些证据前往更高一级的郡里去起诉。到明朝的时候,为了让百姓没有冤屈,朱元璋甚至明文规定,只要是哪里有冤案百姓拿着它颁布的《大诰》,甚至可以直达京城鸣冤击鼓。中国古代传统虽然是封建王朝,但是他们对于法律制度和传统道德伦理考虑的都十分周到,对两者进行协和调理能够在最大程度上避免冤案错案的发生。这就是秋后处斩的好处和益处。
维护统治是秋后处斩根本目的
中国古代是一个典型的农业文明为主的封建社会,在农业文明为主的封建社会之中国家,万事万物都围绕着农业和农民转动。从商鞅归秦国改革变法开始,就已经确立了中国重农抑商的基本国策。后世的封建王朝虽然改朝换代几千年却依旧坚持这种做法。
在农业文明之中,农事的耕种,播种和收获,其实是最重要的事情。为了提高农民的收成和效率,中国古代许多天文学家通过观察星象的变化,制定了许多精确的天文历法和二十四节气。天文立法之中将一年划定为365天和春夏秋冬四季。在这个天文历法之间,我们知道在春天应该是播种的季节,在夏天施肥,除草,在秋天则是收获。冬天的话则是老百姓最为舒服的时候,可以躲在屋子里烤火享受一小会儿。这都还只是大致的划分,更细致的划分则是二十四节气里面的东西。
古代死刑犯的处死一般选在秋后的季节,也是国家根据现实隐患来考虑的。一般来说春天和夏天的老百姓是最忙的时候,他们根本没有机会和时间来看朝廷处死犯人。如果说朝廷把处死犯人的时间选在春天和夏天,那没人光看见就起不到杀鸡儆猴的效果。把处死犯人的时间选择在秋天,是因为在秋天老百姓大部分农业事情都忙完了,秋收也已经差不多了,可以有时间来观看朝廷执行法律。
在老百姓围在一起,观看朝廷执行法律的过程,其实就是已经对朝廷的统治又加强了一分。因为只要是在太平时节人能够吃饱饭活下去,百姓就会安逸服从统治。大家谁也不愿意去死。看看这些死刑犯的下场,就会让老百姓在来年更加勤恳的卖力耕种。为地主和上层贵族创造出更多的剩余价值。所以说秋后处斩实际上在无形之中给朝廷统治提供了很大的便利。
古人死刑犯为什么要秋后问斩,秋后是什么季节
在古装剧中,经常可以看到重刑犯被判处“斩立决”,然后就被拖到刑场准备行刑。但其实,“斩立决”并不是立刻就拉出去斩了,而往往是要等上好几天甚至是几个月,这是怎么回事呢?
其实古代对于行刑的时间非常讲究,在绝大多数朝代,行刑都有固定的时间。一般来说,多选择在秋分以后、立春以前处决死囚,即所谓“秋后问斩”。《唐六典·刑部》中曾明文规定,“每岁立春后至秋分,不得决死刑。”另外,24个节气日、国庆节、皇帝生日等重要日子也不能“杀人”。那么为什么古人偏偏喜欢秋后算账呢?
这就和古人的自然神权观念有关,就是说人的行为要顺应天意,不可忤逆,而秋冬是树木凋零的季节,这时行刑才能顺应自然界肃杀的意味。皇帝贵为“天子”,更要遵守天意,按照天时行事,所以处决犯人也要避开重要的天时。那么古人行刑更为注重的“五时三刻”又有什么讲究呢?
“午时三刻”就是中午的十二点左右,是地面上阴影最短的时候,这在古代人看来是一天当中“阳气”最盛的时候。十恶不赦的极度重犯往往选在这个时候处斩,用旺盛的阳气压制,让他连鬼也做不得。对死刑的讲究体现的不仅仅是律法,更是中国人对自然和生命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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