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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加再发生贸易纠纷,是不是说明只有利益,没有真正的友谊呢
米现在是德不配位,这都是米少数人失德不得人心所致,把蝈缩小到一个家庭就更容易看清这点,成员的心里反应就秃子头上虱子。
为什么通过国际诉讼方法解决贸易争议比较困难
中国人对国际诉讼程序,涉外法律,处理机制和所用语言,外部环境不熟悉,出国打官司耗时费力,而且受国际关系和形势影响,在西方主导下易成为偏见下的牺牲品,有较大不确定性,后续执行还受内国司法审查,维权当然困难。
为什么仲裁是解决国际贸易争议的一种最常用的方式
因为仲裁是一局终局,解决纠纷最快。
世贸组织的一大特色是它的解决争端机制
在当今各种各样的国际组织、国际条约、国际协议的争端解决机制中,WTO争端解决机制是独具特色的。
它的成功在于它受理案件的数量、质量、效率以及由此而生的威望和成员对它的信赖。非违反之诉是WTO争端解决机制中独有的制度,在众多的国际组织中,只有WTO将非违反之诉纳入到它的争端解决机制中。虽然到目前为止,理论和实践界对这一制度的评价尚褒贬不一,但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它已经逐渐成熟,形成了自己的原则和粗略的体系。
世界贸易组织解决争端的机制:世界贸易组织是一个法人组织,它以法人地位对所有缔约国实行严格的法律约束,这种约束是通过两个机制来实现的:一是较为完整的适用于所有协议的争端解决机制;二是定期审议成员国贸易政策,以便对成员国的贸易体制和政策进行多边监督。
争端解决机制的运行如下:
①协商。出现争端时,双方须协商解决问题;30天内须进行协商,过时以后,任何一方可直接要求成立专家组;经60天协商仍无结果,可以要求成立专家组。
②调解。在争端调解的任何阶段,任何一方可以要求总干事出面调解。
③成立专家组。专家组由政府或非政府的熟知法律、贸易、总协定事务的人员组成。专家组有严格的时限工作程序。专家组报告在散发后60天内通过,除非另有一致意见或上诉。
④上诉程序。新设立上诉机构由7人组成,任期4年,成员不附属任何政府。由权威的法律、贸易、总协定事务人士担任。上诉案审理一般不超过60天。上诉机构可维持、修正、撤销专家组的法律裁决和结论。上诉机构的报告在散发后30天内,通过当事方必须无条件接受。
⑤仲裁。当事双方可以协议,将争端提交仲裁,仲裁结果为最终裁决,须通报理事会。
⑥监督裁决的执行。争端从成立专家组到理事会通过专家组报告须在9个月内完成,遇有上诉,在12个月内完成。理事会严格监督裁决的执行情况。
⑦补偿与中止减让义务。遇有不执行裁决时,可对等中止减让义务。
⑧未违法之申诉。专家组可以就不违反总协定,但造成他方利益损害之申诉做出裁决。申诉方对未违法之申诉,须负举证责任,证明利益受损,但另一方无义务撤销未违法之措施。
⑨对发展中国家的规定。如遇有发展中国家为当事方时,给予特别照顾,总干事对最不发达国家为当事方时,予以调解,提供援助。
设立争端解决机构,履行世界贸易组织总理事会和各委员会关于争端解决的义务。
设交叉中止义务机制。若发现不执行裁决,则有关当事方可要求中止减让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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