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放弃房产继承权声明书的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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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离婚后子女和前妻是否有继承权
  2. 子女可以取消父母的继承权力吗
  3. 取消房产继承权是谁提出的
  4. 18岁以前的房产证名字可取消

离婚后子女和前妻是否有继承权

您好!

从法定继承角度,子女有继承权,前妻没有继承权。此外,会有两种特殊情况,后续阐述。

我们知道,继承人的确定有两种方式:

一种方式是通过合法有效遗嘱、生前指定遗产继承人。一种方式是在没有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顺序确定继承人。

遗嘱继承人这里不探讨。重点说一下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民法典》(包括现行《继承法》)中规定的比较清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了去世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

其中:

子女包括了生子女(婚生或者非婚生)、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以,题主提到的“子女”,即便离婚、甚至子女随了前妻,对于男方的遗产均有合法的继承权。配偶,指的是现任、在世配偶。如果已经离婚,说明二人之间已经不存在婚姻关系,相互之间就不存在继承关系。两种特殊情况

上述说明,是在一般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判定标准。但是,还有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触发丧失继承权的条件。

在《民法典》中: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如果继承人存在上述情况,无权继承。

一种情况是视“扶养”而定。

先拿子女来说明一下: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注意上述标粗部分。现实中存在这样一种情况:离婚了,子女随了前妻,几十年不来往,没有照顾过男方一天。男方直到去世,都是靠再婚妻子和继子照顾。等到百年之后,与前妻的子女过来争遗产。最终判定的结果:无权继承。

所以,即便如血亲,从继承角度,依然强调扶养(夫对妻、父对子、子对父)义务。

再拿前妻来说明一下: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前妻不是法定继承人。但是,也存在这种现象:离婚不离家,相互之间还存在相互扶养关系。所以,如果存在类似这种“扶养”的,依然可以继承部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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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可以取消父母的继承权力吗

子女不能取消父母的继承权,但是可以将遗产指定给其他人。遗嘱继承的效力高于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有效的条件为: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

2、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3、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其他财产无效;

4、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5、遗嘱中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取消房产继承权是谁提出的

合法持有者。这个收回继承权有房产的合法持有者说了算,比如说房产证上的名字是父母的父母指名。他的房产由其唯一的子女继承,其他人无权继承,那么就是有遗嘱的,但是出于某种原因,房产持有人修改了遗嘱,另立了其他继承人,比如说某某某人可以共同继承。

这个是可以的,因为父母是房产的唯合法所有人。所以他能决定自己的房产最终归属权。

18岁以前的房产证名字可取消

不可以取消。

根据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民法的规定,你无权去除未成年人孩子在房产证上的名字.因为一旦去除后,你就可以行使所有权人的名义可以转让\抵押该房产,那未成年人的权益就难以保障了.所以只有等孩子满18周岁以后才可以让孩子签字认可后去除名字,否则不可能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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