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以公司名义抽逃资金补救方法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以公司名义抽逃资金补救方法以及资金抽逃后的解决办法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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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代理垫资注册公司后注册资金抽出,会不会视为抽逃资金,如何规避
我有过类似的经历。
但没有视为资金抽逃。
规避的方法就是先和代理公司谈好,出现问题他负责。
钱打到你公帐上他其实很担心的,怎么可能放很久呢。
请问资金抽逃,会计有责任吗
资金抽逃,会计有责任,但是法定代表人负首要责任,一旦查出处罚的也是单位。会计有如实做账的责任,如果作假帐帮助法人抽逃资金,或有由此获得的收益,也要付相应的责任。
另外会计有举报责任,不过举报了就没饭碗了,税务机关不负责给会计找工作,所以没有责任。
有没有责任要看会计是否明知,或者说是否有明显证据证明会计知道抽逃的事实。如果的确知道,那一般要负行政责任(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
如果参与抽逃和事后的掩盖,那不管是否从中受益,都要负次要责任。
假如主要责任人构成犯罪,会计也就成了从犯了。
假如会计不知道或者没有明显证据证明会计知道抽逃的事实,则不用承担责任。当然,通常情况下,会计是不可能不知道的。
目前的司法现状是发现抽逃资金,一般由相关国家管理机关对法人(指单位,而不是法定代表人)进行经济处罚,除非情节特别严重,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的。一般不会对单位的个人采取其他处罚措施。也包括对会计。
至于上级管理机关的内部处罚就另当别论了。麻烦采纳,谢谢!
以公司名义抽逃资金补救方法
抽逃注册资本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这不仅侵犯了公司的利益,而且可能侵犯公司以外第三人的利益,如公司的债权人,因此法律严令禁止,情节严重的还构成犯罪。
抽逃行为发生在公司成立以后。如果抽逃出资行为发生在公司成立前,即公司发起人、股东已实际出资,在经过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评估、验资并出具评估、验资证明文件以后,在公司登记成立以前,将所出资抽逃,并骗得公司成立,那么则属虚报出资。
股东出资以后,资产就变成了公司的财产,股东不能撤回出资的,只能通过转让的方式收回自己的出资,而不能直接撤回自己的资本,这是公司制度的基本原则。如果股东撤回自己的出资,那么就属于侵犯了公司的财产权,公司有权要求股东返还财产。这主要是为了体现现代公司制度,即公司财产公司享有所有权,公司财产的所有人是公司而不是股东。股东在出资结束后,出资即成为公司财产,为公司所有,股东个人再抽逃资金就成了侵犯公司财产权或所有权了。
什么是抽逃资金
抽逃出资的方式:
1、用来注册公司的资金是借款或贷款,公司设立后,就将借来的出资抽回还账;
2、以借来的实物出资,公司设立后,再将它归还原来的权利人;
3、公司验资注册后,未用于经营或正常业务开支而转出货币出资;
4、公司注册后,将已办产权转移手续的实物、工业产权、专利、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再无偿或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给他人。目前,近三年,工商管理已没有“年检”,需要每年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年度填报就可以了,新注册的企业可以分年度缴清出资,因此,工商已不再关注“抽逃出资”了。
关于本次以公司名义抽逃资金补救方法和资金抽逃后的解决办法的问题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