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遗产继承我是原告,但开庭后被告持有遗嘱,我存在败诉问题吗诉讼费和鉴定费由谁掏的知识,其中也会对遗嘱继承不建议按分共有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
- 老人遗嘱房产多子女共同继承,死后房产处理由其子女决定,但意见不统一,应该怎么办
- 为什么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总是无效怎么解决
- 遗嘱中的继承权和处置权有区别吗
- 遗产继承我是原告,但开庭后被告持有遗嘱,我存在败诉问题吗诉讼费和鉴定费由谁掏
老人遗嘱房产多子女共同继承,死后房产处理由其子女决定,但意见不统一,应该怎么办
其实你说的这种不算真正的遗嘱,只能算是遗言。
从你的问题中我们可以看出来,老人生前只是说这些财产由你们兄弟姐妹共同来继承。但是具体怎么分配,他并没有说清楚。虽然老人已经走了,本来不应该再去说他。但确实是因为老人考虑不周才造成了今天这样的局面。既然要让子女共同继承遗产,就应该在生前按照比例给他们划分好。不过现在说这些已经没意义了。
现在从正面说一下当下该如何处理。我们先来梳理一下遗产,正常情况下,老人给子女留下的遗产,一般是存款、房产、土地。你的提问主要是怎么样去分配,我觉得首先从两个地方去考虑。第一赡养老人的时候,谁出力更多?老人住院期间是谁在陪伴?是谁在给医疗费用?如果再争论不清的情况下,住院都是有收据的,花了多少钱大家首先把医疗费用平摊。然后先从遗产里面把老人养老的费用扣除。这笔钱给赡养老人的子女。其余的再由子女共同继承。其实兄弟之间一般这种情况还是比较少的。我觉得这种问题主要是出在兄弟跟姐妹身上。因为按照中国的传统,一般都是由儿子赡养父母。但在你这个事情当中可能就是因为老人说了一句由子女共同继承遗产。所以作为女儿的她本来是没有赡养父母的,但是就因为老人的这样一句话,她就想着要去给自己的哥哥弟弟分遗产。哥哥弟弟却认为,你因为没有赡养父母,所以你没有权利来分遗产。就产生了这样的矛盾。如果真的是我说的这种情况,作为儿子你可能觉得不公平。但是,按照中国的法律遗产确实是由子女共同来承担,即便是你的姐姐或者妹妹没有赡养父母,那么她也是有权利继承这个遗产的。所以按照我的建议就是,先从老人的遗产当中扣除医院所花的费用以及这些年老人养老的费用。医院的医疗费用是谁出的,这个钱扣出来以后就给谁。这些年是谁在给老人养老,那么从中扣除的这一笔养老费用就给谁。剩下的在由大家共同继承。
你上面所说的这种遗嘱。其实上算不上真正的遗嘱。非紧急情况下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应该是书面或者录音的形式,如果是书面遗嘱应该有本人的亲笔签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最好是做个公正。
大家好!我是黔北青年,喜欢的话请点个关注哦!为什么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总是无效怎么解决
您好!
“总是无效”有些夸张,不过确实会存在遗嘱无效的情况——任何形式,包括公证遗嘱,都可能无效。
针对题主提出的自书遗嘱、代书遗嘱这两种形式,说明一下解决“无效”的几个要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通用必备条件、形式遗嘱特定要求、内容表述方式、证据证明。
通用的必备条件针对任何形式遗嘱,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遗嘱人必须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不得有脑部疾病,能够完全辨识自己的思维、行动。解决办法上,最好去正规医院做一个精神类诊断,拿到医院开具的证明。遗嘱中涉及到的财产须为遗嘱人个人合法财产。要判断清楚遗嘱中涉及到的财产是否完全属于遗嘱人个人。如果其中有非个人合法财产部分,会涉及到遗嘱部分无效的结果。遗嘱须为遗嘱人自我真实意愿。遗嘱人不能受到任何胁迫、诱导。这一点上,最好在遗嘱订立过程中通过采集证据的方式来证明,稍后说明。若继承人有“双无人员”,要为其留必要份额。“双无”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能力。此类继承人,必须要继承部分份额。若遗嘱中未留,发生继承之后,也会先分出部分给到双无人员,其他再按照遗嘱继承。形式特定要求1.自书遗嘱
避免质疑的主要手段包括:
整篇遗嘱,仅出现遗嘱人本人的笔迹。遗嘱完整,没有错别字、无涂改之处。落款处仅由本人签订个人名字和日期,其中日期细化到“日”。2.代书遗嘱
需要两个及以上、与遗嘱继承人不存在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其中,一人代为书写,其他人全程见证。整篇遗嘱正文,仅出现代书人本人的笔迹。遗嘱完整,没有错别字、无涂改之处。落款处,包括遗嘱人、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各自签名、签订日期。其中日期细化到“日”。内容表述方式注意两个要点:
人、财信息表达准确,无歧义。继承人可用“姓名+身份证号码”的方式标识;财产可用“位置+凭证号”的方式标识,例如“存在xx银行、银行卡号xx中的存款……”。注意,不建议采用“我的全部财产”之类的笼统表述。分配意思说清楚。例如,“位于xx、房产证号xx的房子中属于我的份额,由张三(身份证号码xx)个人继承50%”。分配意思包括:继承指定财产的多少份额、是否将继承所得作为继承人个人财产。至于文风,通俗易懂最好,不追求格式、不追求表达上多优美。
证据证明很多遗嘱无效,最终输在证据证明上——因为无法证明这份遗嘱的真实性,遗嘱不能生效。所以,证据很重要。
证据类型很多,比较简单、容易收集的证据包括两类:
书写人的笔迹样本。自书遗嘱人,可以将平日书写的一些文本(例如,日记、带有个人签名的单据等)留存下来;代书人同理。全程录音录像。音视频全程录制,本身并不限于“录音录像遗嘱”,可以适用于任何形式遗嘱——录音录像,定位在“证据”层面。此外,若自书遗嘱能找到见证人,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人证证据;将遗嘱扫描或拍摄成电子件留存下来,可作为电子证据;等等,不再一一罗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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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中的继承权和处置权有区别吗
遗嘱中的继承权和处置权是有区别的。
遗嘱中的继承权只有当立遗嘱人(生前的最后一份合法遗嘱)去世后,才发生效力。继承人在继承遗产后就成了遗产的所有权人,他享有处分、收益的合法权利人,包括处置权。
而处置权,并不能代替所有权人,他只可能是一种委托行为。
比如:我母亲受托我处置她的金银手饰,可变现的钱款不一定给于我一人,或许是兄弟姐妹人人有份。
有继承权必有处置权,有处置权不一定有所有权。
遗产继承我是原告,但开庭后被告持有遗嘱,我存在败诉问题吗诉讼费和鉴定费由谁掏
补充回答:
1、关于房产分割:(1)你父亲已经去世了吗?如果还在,你没有继承权;如果不在了,你有继承权,是代位继承(你父亲先于你爷爷奶奶去世时)、或转继承(你父亲是在你爷爷奶奶之后去世的)。(2)在你有继承权的情况下:这房子在你爷爷去世后,先分一半归你奶奶,另一半做为你爷爷的遗产,由你奶奶、你、被告等其他继承人共同继承,一般是均分。也就说,你奶奶占有大部分份额。(3)房产中属于你奶奶的部分:如果你奶奶的遗嘱有效,应按你奶奶的遗嘱处理,给被告,也就是说:被告占有大部分份额。
2、“第一次开庭时被告答应将我应该继承爷爷的那部分份额与我共同共有。那我是否可以以此为主张要求按共同共有的比例分担各项费用?”:如果你同意他的要求,这部分的诉讼费可以主张分担费用。==========1、“但开庭后被告持有遗嘱,我存在败诉问题吗?”:(1)存在,如果遗嘱是真实的、且遗嘱内容是不让你继承、而是写明由其他人继承的,你就可能败诉。(2)如果遗嘱是真实的、遗嘱确定遗产是由你和其他继承人共同继承:你就不算败诉,只是诉讼请求不能被全部支持。(3)如果遗嘱是假的:你就很可能是胜诉。2、“诉讼费和鉴定费由谁掏?”:(1)诉讼费由原籍预交,判决后由败诉方承担,如果是部分请求被支持,可能由双方分担。(2)鉴定费:由主张申请鉴定一方预交,鉴定后如果鉴定结论对主张申请鉴定的一方有利,鉴定费由对方承担;如果鉴定结论对主张鉴定一主不利,由申请鉴定方承担。
3、“要求按比例共同承担费用,如果我败诉了,费用全是我出吗?”:有可能是你全部承担,也可能按你的请求被支持情况由你们双方分担。
4、“补充:还未开始鉴定,但遗嘱是真实的可能性较大”:那样的话,建议撤销起诉、和被告协商解决吧,这样诉讼费还会少一些。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